1975年4月4日早上,沈阳监狱,枪决前,"张志新被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地用普通刀子割断了喉管"。辽宁当局这样做,是怕她在公判台上和刑场上当众喊冤。她是辽宁省委宣传部的干事,这年四十五岁,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
1968年前后的一个星期天,她到一个同事家借江青的讲话资料,同事劝她站到自己这一派来。她说,她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是文化大革命本身,文革有好多问题她不能理解。同事当天就向派里的头头汇报,写成文字,装进了她的档案。不久,省直机关干部下放到盘锦五七干校,她在干校被揪出来,成立了专案组挖她的"黑思想"。专案组整理的"张志新反动言论"里有这样几句:"再过十年人们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三面红旗的问题上"。那几个人把记录稿递给她,问这些是不是她的观点。她看了一遍,说:"是我的观点。不过你们记的不完整,我可以再给你们写一份。"
1969年1月5日晚上,她给丈夫曾真写了一封信:"结婚十四年我们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地抚养下一代……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对不起你。"她准备自杀,被发现,罪加一等。9月,她被捕入狱,曾真和两个孩子被遣送农村。女儿林林给她写信:"妈妈,我和弟弟都很想您。我求求您:您承认错误吧!您承认了错误就是我的好妈妈了。"她回信一句:"妈妈一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做个好妈妈。"
办案人员后来说,逮捕她的时候,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算了。她不认罪。1970年5月,下面报上来的是死刑。省高院一位副处长私下说,她动口不动手,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他被换下,案子还是死刑,立即执行。最后报到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那里,他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无期徒刑。8月24日公判大会,她被拉去陪斗,嘴里堵了海绵,同两个要处决的犯人一起绑到刑场陪斩。事后问她有什么感想,她说:"我的立场观点未变。如果再出现今天这样的宣判,我是不甘心的,死不瞑目!"
她被关进"小号",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有一天审讯,她承认过"错误",第二天又翻过来。有人说她不要脸。她答:"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监狱里的人后来写材料说,她在床上大小便,用窝头蘸着自己的经血吃。狱警把这些情况上报,称她"装疯卖傻"。
1973年11月16日,监狱开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讲到林彪推行极右路线,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几个人扑过去,把她押了出去。监狱认定她"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提请加刑,报了死刑。
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开扩大会议,审批"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毛远新是毛泽东的侄子,这时主持辽宁省委的日常工作,他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又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她是否精神失常,报了上去。3月19日批示下来:"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初春的一天,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曾真和两个孩子到县城开会,说是办个"学习班"。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念了两段,然后问林林:"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林林摇摇头。来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林林答不上来。曾真替她答:"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来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曾真说:"我们什么都不要。"他们让林林在写好的东西上签字,按手印。回到家,没有做饭,曾真把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两个孩子。他以为孩子睡着了,翻出妻子的照片,流了泪。林林扑进他怀里大哭,他拍着她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
4月3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决:"依法判处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不给上诉期,不通知家属。下午六时,办案人员到监狱向她宣读判决书。问她还有什么话说,她说:"需要对这个判决认真看一下,再回答。"不给看。她说:"不给看无法回答,不要再问了。""我的观点不变!"第二天早上,她被押到四大队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割断了喉管。她奋力呼喊。一个女管教员惨叫一声昏倒在地,被拖了出去。她站起来,张了张嘴,没有声音。七点半,犯人们来到四大队,她戴着手铐脚镣,胸前湿了一大片,被人架上了公判大会的台。宣判完,卡车把她运到沈阳大洼刑场。执行记录八个字:"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尸体没有交给家属。辽宁中医院一位读者后来写信给报社,说"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
1979年,《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到沈阳采访,看了案卷和割喉管的那间屋子。文革那几年,沈阳枪毙的犯人里,有人临刑大声喊冤,有人喊口号,有的"反革命犯"喊"毛主席万岁",当局认为影响极坏。辽宁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提出枪决前先割断喉管。主持辽宁的毛远新等人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新生事物"。第一个被割喉管的是沈阳一个小学的青年教师,他一直喊冤。到张志新,已经是第三十多例。
1979年3月27日,沈阳市中院的新判决书写道:"张志新纯系因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所谓事实,均系在精神失常情况下所为,不应视为犯罪。……宣告张志新无罪。"3月31日,省委开平反昭雪大会,林林捧的是一个空骨灰盒。
5月,陈禹山到沈阳采访了四天,写了一整夜。稿子送到北京,报社领导觉得太血淋淋,报到中宣部,部长是胡耀邦。胡耀邦批准发表,要求只写她"反对四人帮",不写她获罪的真正原因。几天后,总编杨西光把陈禹山叫到办公室,说耀邦同志自己没有动笔,文章一个字没改,连标点都没动,但交代了一句:"把行刑前割喉管的那句话去掉。"
——孙钧、苗家生、陈禹山《一份血写的报告——记党的好女儿张志新》,《光明日报》1979年6月5日第1版(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社《为真理而斗争》专辑第1辑重印,第15—18页)
——中共辽宁省委《共产党员》杂志社供稿《要为真理而斗争》,《人民日报》1979年5月25日第1版(同上专辑第1辑重印,第11—14页)
——《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张志新烈士狱中斗争纪实》,《光明日报》1979年8月11日第2版(同上专辑第4辑重印,第6—11页)
——李菁《回忆烈士张志新:我们民族那份带血的记忆》(陈禹山口述),《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1月
——朱建国《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1998年7月21日访陈禹山),《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
——卫毅《张志新 死神也不能夺去的勇气和美丽》(访张志勤),《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9月
——张志新女儿林林关于"死囚家属学习班"的回忆(转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75年3月19日批示(转引)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乌有之乡(相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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