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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女进房后说不要60次  突娇喊「快戴套」 法院认非性侵 男网友免赔



女子控遭男网友侵犯,刑事获不起诉且一审民事败诉,二审法官勘验录音发现语气亲昵且曾要求对方戴保险套,高雄高分院再次判决男方免赔。

高雄一名女子小玉(化名)在网络手游结识黄姓男网友,相约至黄男住处发生性关系,事后小玉控诉遭性侵提告。刑事部分桥头地检署侦查后给予不起诉处分,小玉声请自诉亦遭法院裁定驳回;小玉转提民事求偿150万元,一审判决仍遭败诉后提起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经勘验当时录音档,认定小玉喊「不要」属亲密调情,再次判决小玉败诉。

判决指出,小玉与黄男因在线手游结识,案发当天小玉前往黄男住处商谈,不料黄男竟强行脱下她的裤裙侵犯。她强调过程口头喊了60多次「不要」,事后黄男还在LINE群组传送「自己到我身上摇」等讽刺对话,导致她精神重创,要求黄男赔偿医疗费与精神慰抚金。

黄男开庭抗辩指出,2人过去多次出游并发生合意性行为,当天过程亲密融洽,女方口中的「不要」仅系男女间的调情,群组讯息则是双方事后互相呛声的情感纠纷。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勘验发现,刑事阶段检察官与一审法官均因录音档内容平和亲昵,认定不构成妨害性自主。民事二审法官进一步审酌,小玉性行为过程中不仅未抵抗,还出言提醒「你没戴,快点去戴拉」,且群组对话系事后撕破脸的社交争议,难认黄男有强暴胁迫。

最后二审法官认定,小玉未能举证侵权,判决驳回上诉,维持黄男免赔判决,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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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8-15 16:46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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