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西安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楼下一男一女冲到楼上邻居家。两个人气势汹汹,破门而入,踹飞椅子。不但殴打妈妈,还威胁要杀死孩子!事发时,孩子的妈妈正在做饭,突然被破门而入的两人震惊在当场。应该是过于震惊,以至于连说话都不太流畅,只是惊恐地一遍遍辩解着说:我刚才没有动。而反观闯进家里女子,上来张口就是骂骂咧咧。而同行的男子更是匪气十足,一脚踢飞了疑似婴儿吃饭的椅子。 闯进门来的女人转头就去威胁两个孩子:你们俩小孩再吵,信不信我上来把你俩给S了! 听到这话,那位处在惊恐中的母亲才反应过来。她应该是害怕来人伤害孩子,就上前去制止他们恐吓孩子。但闯进来的一男一女很快和孩子妈妈扭打在了一起。两个打一个,孩子的妈妈被两人死死摁在地上动弹不得。只剩下视频里两个孩子哭着喊妈妈。这一切,都被家里的摄像头记录在案。据网友说,两个孩子里,最大的也就三岁半,最小的只有一岁半。而且这个被打的母亲,不只一次被楼下邻居打过,闹过。我在想:如果这次没有视频,这事儿是不是就又很难说清楚了?如果这次没有母亲拼死护住孩子,这两个年龄加在一起也不超过5岁的孩子,是不是就要被毒打?5天后,当地警方给出了通报:已经依据刑法对闯入屋内的男女采取了强制措施!希望这一男一女能在里面找到他们想要的宁静。 02这件事情,让我又想到了前几天另外一件事情。11月29日,湖南浏阳。一段监控录像中,某干部模样的西装男带了三名制服男上门。不知道和业主说了些什么,就直接围上去,把业主推倒在沙发上,对其进行强行拖拽和殴打。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能受到了重击,男子抱着头蜷缩在沙发上。更为令人心疼的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目睹了父亲被暴力殴打的全部。不知道,这一幕会不会在孩子心中,留下终生不可磨灭的阴影?尤其是看到最小那个孩子,自己走路都还走不稳,竟也哭喊着要走过去保护自己的爸爸。看到此情此景,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应该有所触动,不能再下手了吧。,时长00:49目前打人者正在接受调查,怎样处理我们还不清楚。但这件事情给人的震惊,远不止于打人这么简单。我们的家,还有安全感吗?03这两件事情,有网友庆幸:幸好他们家都刚好有视频监控;幸好这两件事情也得到了大家的关注。否则,后果会是什么呢?我觉得网友的“庆幸”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更关心的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甚至还肆无忌惮地动手?!我们的家,什么时候就变得如此脆弱不堪了呢?!如果连我们的“家”都能被人破门而入,肆意殴打,甚至威胁杀死孩子。那我们最后的安全感应该存放在哪里?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刑法》第245条第2款已经赫然写明了: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非常可惜的是,“徒法不能自行”。写在白纸上的法律,无论多严厉,如果不能够严格执行,就失去了保护我们的意义。在2021年的郑州。有网友爆料,说自己家被楼下组团闯入家里。一家老小被全部摁在地上打伤。最终的结果是,双方被认为是“互殴”。被打者因为在家里被人殴打“还手”,同样被拘留。04我始终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不断提高素质,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发生。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园被人暴力闯入,也当然知道暴力闯入别人家里不对。但在所有人的素质都提升到足够的高度之前,这些邻里之间的矛盾,这些闯入家园的丑事还必然会发生。那么,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怎样去化解矛盾?我想有两个部门应该用法律明确他们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一个是物业。物业责无旁贷,他们天然承担着管理小区秩序的任务,这是小区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如果物业不能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那小区的管理还剩下什么内容?一个是相关部门。不管从哪个角度考虑,相关部门都不能葫芦僧判葫芦案。有人扰民,于是就有人报告相关部门。可能是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往往会采取一些“和稀泥”的做法。殊不知,“和稀泥”最终只会导致这些邻里之间的积怨越来越重。甚至不排除发生更大的悲剧。05我们强烈谴责那些素质低下,不考虑他人利益的人,那是狭隘,是自私。但我们也想严肃警告那些闯入别人家里的人,那是犯罪。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有守住家门不被暴力和恐惧支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