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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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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和市场经济的比较,其实已经有定论了

这方面的讨论钱颖一老师已经有很多的论述。正如钱老师所说,“市场比计划好已经毋庸置疑了,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如何避免坏的市场经济(拉美化),和寻找好的市场经济。”
关于这个,可以参考钱老师的文章,这篇文章里面有一段话值得重点标注出来,
“市场经济中有两种类型政府。市场经济搞得是好是坏,很重要的一条是取决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我们看到市场经济中有两种政府:一种是“支持市场的政府”;另一种是“摧毁市场的政府”或“扼杀市场的政府”,即政府通过种种干预,或将已有的市场摧毁掉,或把即将出现的市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同的政府,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经济。观察世界各国的经济,我们发现支持市场的政府都是一个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毁、扼杀市场的政府或者是无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无效政府。
  那么怎样实现有限和有效的政府呢?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我们甚至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目前人们所实践的、能够维持一个有限和有效政府的最好的制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我们所谈论的如何实现好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一个核心。
钱老师在这里特别强调了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制度基础:法治。
至于今天的法制环境,留给大家去做评判。至于政府是扩权了还是缩权了,大家也可以看得到。
怎样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呢?这方面也有很多讨论,比如张卓元老师的这篇文章,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也反应了我们对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不断完善。四中全会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充实丰富,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
回顾历次会议对经济制度的总结和用词的发展变是非常有意思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这是探索市场经济的开始。
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已经尝到了市场的甜头,但计划的牢笼尤其对思维的牢笼约束仍在。
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新经济体制。
可以很明确看到,党和政府对市场经济制度的理解是不断完善的。
其中一个非常明确的就是,计划是被明确放弃的。
因此,无论理论还是实践,计划经济都不再是我们经济制度的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不要把今天强调的治理和产业政策归类于计划经济,这是完全不同的范畴。
下面这段话还是很值得反复研读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深入的重要成果,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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