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日最大的意义,不在于美国的独立,而是在于《独立宣言》中的这段话:“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这是在1776年,它庄严宣告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造物主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不是任何人的恩赐和奖赏,相反,为了保障这些自然而然的权利,人民建立了政府。
Pursuit of happiness,意即追求快乐、追求幸福。独立宣言不仅有关于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宏大叙事,竟然还囊括了人们的“快乐权”和“幸福权”。
如果按照当时北美的普遍思想,《独立宣言》中应该提到的是“财产权”,但是,美国的国父们没有这样,他们用“追求幸福的权利”代替了“财产权”。他们意识到,幸福和快乐,比财产更重要,其涵盖的意义,也更为广泛。
如果一个人拥有了财产就能快乐,那么他积累财富的过程也就是在追求幸福。
如果一个人因为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变得难以追求到他想要的幸福了,那么他就有权去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去追求他的幸福。因为,政府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幸福。
当时的北美,人们大都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大多数的人都有自己土地和房产,都能衣食无忧地活下去,能生儿育女。但因为英国政府的种种政策,北美的人们却并不快乐。
《独立宣言》中的这句话,极富鼓动性。人们不再问自己是否有财产、有多少财产,而是问自己是否快乐。如果快乐不起来,如果觉得压抑,那么又是谁的责任?是自己的责任吗?如果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被压制了,如果人人都是苦大仇深的表情,那么又是谁的责任呢?
答案显而易见,就是英国政府。《独立宣言》在后面列举了许多英国政府的反复无常且互相矛盾的政策,为的就是让人们明白:是谁让你不快乐了?
虽然1776年7月4日,北美13州宣布了独立。但要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却还要等到1783年的《巴黎和约》。又过了6年,美国制定了宪法,邦联变成了联邦。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极大地、真正地完善了美国的三权分立。
这一切,都可以追溯到那一句:追求幸福的权利。
最后一句:我觉得美国是最好的国家,正义和真理的实践者,世界和平的维护者。永远爱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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