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吴亦凡。
这应该是大家倒数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了。
下一次应该是在法庭上。
目前他已经被检察院批捕,完成了跨入监狱的三分之二的行程——前段时间警方把他拘留,只是完成监狱行程的三分之一,那时候他只是个犯罪嫌疑人,现在仍然是。但是,警方拘留他,就证明已经有实锤了。而检察院批捕,则意味着证据链已经合围,检察官可以到法庭上指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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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吴亦凡最后一关,面对警方与检方如此的小心、细心与精心,他的律师将会极为被动。但证明他无罪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这实际是一场空前的智力大比拼,吴亦凡到底会不会在最后关头来个惊天大逆转——感觉不太可能,因为现实终究不是电视剧。
总之,吴亦凡这个名字,大概率将会在我们记忆中消失。
而在此之前,他的演艺作品已经下架,社交平台被封禁,音乐作品被下架。
此时的吴亦凡,已经跟娱乐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接下来,他将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吴亦凡
一个处于流量头部的红紫人物,把自己弄成这惨样。突然想起一个人:
陈凯歌。
(02)
陈凯歌,也曾是演艺圈“头部流量人物”。
陈凯歌大红大紫之时,吴亦凡还没出生呢。
虽然年代悬殊,但两人都是男人。
都有着“撩妹”的需求。
吴亦凡因为撩妹姿式不对,把自己撩进去了。
陈凯歌却完美收关,没有因为 “男女关系”惹来是非或是法律麻烦。
年轻时的陈凯歌
同样是撩妹,为什么陈凯歌就平安无事,吴亦凡就撩出牢狱之灾呢?
这个,关于这个情况,网上有个视频,是洪晃以嘲笑的口吻,吐槽陈凯歌当年撩她的经过。
洪晃的吐槽很长——但这份文献,于现在的年轻人及演艺圈来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如果演艺公司或演艺经纪公司,不希望自己的艺人重蹈吴亦凡覆辙,最好组织你的艺人,来学学这个:
如此亢长的贴图,或许能够说清一件事儿:
为什么吴亦凡在“生活作风”上翻车,而陈凯歌就没有呢?
(03)
第一个,年龄。
吴亦凡在选择“不可描述小伙伴”时,选择的都是年龄不大的姑娘——而他被批捕,不排除一种情况,他甚至有可能选择了未成年的孩子。
而洪晃遇到陈凯歌时,她26岁。
可以说心智非常成熟了。
如果吴亦凡也选择这个年龄,又或是与他适龄的女性,出事的概率,几乎可以说不存在。
所以陈凯歌看似“拙劣”,只是因为他喜欢成熟高智力的伴侣。而吴亦凡,专挑没有社会经验的孩子下手,其间高下,判若云泥。
第二个,关注重点。
早在吴亦凡完成他这次“监狱三级跳”之前,就曾因被指“选妃”而引起过诉讼。当时的诉讼,吴亦凡赢了,但有律师发表专业观点称:那些案子还可以“重新复盘”,再说个清楚。
诸此事件,说明吴亦凡对女性的内在是无感的。
他的口味或嗜好,属于一种卑下的情操。
再看陈凯歌。
洪晃是以嘲笑的口吻,以吐槽的方式叙述昔往。但是她仍然承认陈凯歌“给你的感觉是这男的特想了解你”。
这就是演艺圈的老人物,他们很讲究格调,讲究人的品阶。
他们关注的是你这个人。
他们在成熟高智的女性面前,努力而拙劣的展现自己对爱的理解,展现他对你美丽灵魂的迷恋。
如洪晃叙述:“他不想跟你上床,特别特别间接迂回。”
事实上洪晃所说的“特别特别间接迂回”,实则是内心对女性的尊重,带有尊重的爱是稀缺的,任何人也无法否认这一点。
第三个,文化素养。
吴亦凡在惹起这场乱子之后,撩妹所有细节曝光。
然而我们看到他并没有撩,并没有任何准备——只是诱骗对方,声称要拍MV诸如此类。但不可描述之后,MV这事就再也不提了。
他在和女性的交流中,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文化含量。
就是个骗。
再看陈凯歌,他真是做足了准备,从哲学,到艺术,从东方,到西方,从法国革命,布尔乔亚,人文主义起源,法国文学,意大利电影,福克纳,美国前卫小说大师亨利•米勒——连亨利•米勒的情人,他都知道。
可以说充足的文化素养了。
饶是洪晃见多识广,仍然被陈凯歌一轮又轮的“文化轰炸”搞懵圈了。被搞到“因为你脑子没了,到了床上怎么摆弄都可以”的羞羞地步。
可以说是彻底被征服。
第四个,法律准备。
吴亦凡那边,可以说没有丝毫法律上的准备。
但凡他在这方面考虑一点点,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反观陈凯歌,洪晃称他:“然后我就特别佩服中国艺术家的这种含蓄,基本上到最后,好像是我强迫他留在这,他才留在这里的。”
陈凯歌已经成功的让洪晃“强迫他留下来”,但他感觉还不够,又给自己加了道保险:“使劲说,留在这儿,怕我们家人想他是一个不正当的男人”。
所以当时的洪晃,应该是“使劲证明强迫他留下来,是很正当的”。
这样到了凌晨三点四十五分,陈凯歌“无奈”的说“怎么也得留下来,那就勉强留下来吧。”
你看陈凯歌这句台词,如果你是当年的洪晃,在这个男人面前一定感觉好内疚。陈凯歌真的是太能装了,不服不行。
第五个,精神享受。
那一夜,洪晃想得很简单“赶快睡觉吧,我无所谓,睡沙发也行,睡地板也行,咱们就把这觉睡了。”
但陈凯歌,睡的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觉。
他要把这个觉,睡出从哲学到艺术的双重境界。
所以他又给了洪晃一个惊喜——还不到凌晨6点,他竟然把困到半死的洪晃,拖到景山公园。
洪晃说:“突然间一下子,站在山头上,我就觉得,啊,我又回来了。”
陈凯歌这货,成功的把一场不可描述,拉升到了“凤凰涅盘”的艺术高度。
尽管事后洪晃发现这是陈凯歌的套路,但这个套路,在当时仍然让她获得生命的快感与满足。
所以洪晃为什么不在事后起诉陈凯歌?
——谁经历过这样过山车般的情感起落,还会有利欲之争呢?
(04)
陈凯歌,在老演艺圈中,并不是最优秀的。
但他扎实的艺术功力,以及对女性的尊重,让这个极普通的男人,在吴亦凡面前尽显高大。
并不是陈凯歌高。
而是吴亦凡太Low。
第一个:情欲有两种,一种是卑下的,一种是高尚的。
罗曼罗兰说过:真正的英雄,绝不会屈服于卑下的情操。
什么叫卑下的情操呢?
就是像吴亦凡这种,只关注原始的情欲,对人缺乏尊重。
什么又叫高尚的情操呢?
有陈凯歌这种对人的尊重,喜欢你的灵魂,再加上忠诚,这就是了。
第二个:卑下的情操,是极危险的。
吴亦凡就摆在这里,不需要再举别的例子了。
如果吴亦凡有对人的尊重,也能赢得对方对他的尊重,以他的头部流量地位,谁又会多事,非要送他进监狱呢?
第三个:爱需要大胆无畏,但万不可猥琐。
洪晃以吐槽的口吻谈论陈凯歌,我们也感觉这货太酸了——但情爱之路,宁肯酸点,也不可流于猥琐。
书生之酸,只是火候的问题。
但猥琐,轻则是道德问题,重则是法律问题。
所以有爱的人,尽管大胆一点,勇敢一点,只要你不猥琐,一切OK。但如果你如吴亦凡这样流于猥琐,牢门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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