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b)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c)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d)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e)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