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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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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美国城市是怎样管理的?

前几天,美国Texas州遭遇暴雪,有4,000市民的Colorado市的市长Tim Boyd 因为救灾不力饱受指责,一气之下在网上怒怼屁民,结果激起了民愤,最后不得不灰溜溜的走人,一时成为大新闻。

为啥美国市长还要亲自上网怼人,为啥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憋屈哩?个人以为这是与美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是密切相关的,美国市长的职责跟中国人心目中包天包地包计划生育的中国市长是有极大差别的,现在转贴一篇早先的文章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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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几种城市治理模式

第一种,市议会-市政经理制

这是美国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城市管理模式,实际是将城市政府看作一个公司机构,在行政理念、行政组织等方面进行企业化运作。

国际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2011年年鉴表明,美国中小城市中有40.1%采用这种模式,也被称作“弱市长制”。

这种模式的生命力在于将行政管理权相对过渡给受过专门训练、拥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使城市管理更加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样,这也对市政经理人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城市经理职位空缺,市议会经常通过专门的猎头公司来寻找合适人选,一方面去其他市挖优秀的城市经理,另一方面也可能从目前市政各部门的优秀管理人员中产生。

市政经理一般任职3~6年,他负责很多人事安排,解雇一名雇员也需他批准。尽管他有这个权力,但在做决定前,一个谨慎的市政经理会非正式地征求市长和主要市议员和城市律师的意见,或者至少他在解雇此职员前,要知会市议会。还一定要避免被指责搞裙带主义。城市经理还要与城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如城市法官、学校校长等。还要做好与地区和州政府的联系人。

市政经理的薪水与城市规模的大小相关。小城镇市政经理年薪4万美元,大城市年薪20万美元也打不住。但也有一些小镇虽然不大,但因为位置环境等原因,房价超高,房产税也高,市政经理的收入就高一些。当然,市政经理一般还享受车补、房补等福利。

注:Tim Boyd说他自己是被“解雇”【fired】的,说明 Colorado市就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运作的。Tim Boyd前市长只不过是个替市里干活的打工仔而已。

第二种模式,市长制和市政府制

美国叫市长-市议会制,也就是“强市长制”,这一种模式是我们中国人熟悉的模式,这种体制下市长权力很大。有34%的美国城市采用这种模式,特别是那些历史悠久的大城市,比如纽约、休斯敦、明尼阿波利斯等美国城市。这种体制下,市长是政治要角,是城市的行政首脑,市各部门直接向市长负责。市议会是城市的立法机关,当地法律明确市长与市议会的权责。市长是全职工作,拿工资,具有很大的行政和预算权力市长与议会的关系有点像联邦政府中总统与国会的关系。 

注:一般来说,市长的工资没有上面第一种模式里的市政经理多,所以市长有第二职业并不稀奇。美国法律没有不允许,但要注意避免“利益冲突”,不然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种模式 城市委员会制

这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管理模式,只有不到1%的美国城市采用这种模式,大多是人口10万以下的小城市。这种体制下,选民选举委员成立小型的管理委员会,每个委员负责一专门的市政领域,比如救火、警察、公共工程、卫生和财政等。其中一名委员被指定为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此外,美国还有两种城市管理模式,都是适用于微型城市或小镇。

一个是镇会议制,所有镇居民每年至少集会一次,通过城市的法律和政策。在此次会议上,还要选出一个人或一个小组,来负责城市的日常运行,执行这些法律和政策。这种模式应该说是最纯粹民主的,因为所有合法选民都可以在当地政策制定中发声。目前还有5%的美国小城市采用这种模式,典型有马萨诸塞州的马布尔。 

另外一个是镇代表会议制。与镇会议制类似,不同的是居民选举大量代表参会。每次会议都要先发通知,说明时间、地点和讨论话题。选出的行政委员负责实施这些政策。目前采用这一模式的美国小城也不到1%,比如缅因州的BOWDOIN、马萨诸塞州的莱克星顿等。

随着社会经济、人口结构和政治变革的发展,近些年来,上述5种城市管理体制不再像以前那样特点鲜明,不少城市已经采用混合模式,其中“市长-市议会”和“市议会-市政经理”模式混合现象明显。因为选民对城市行政管理走专业化路线深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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