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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文澜 | 没有恶意欠薪,哪来的恶意讨薪?

本来“欠债还钱”,是亘古至今天经地义的事,但在这界,却生乎拉整出来一个“恶意讨薪”的词来,真是咄咄怪事。并且,对所谓的“讨薪”加上“恶意”二字进行修饰,以此便可进行打击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让人上哪儿说理去,试问:没有砖,哪来的墙?没有树木,哪来的森林?没有家,哪来的国?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没有恶意欠薪,哪来的恶意讨薪?

 

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维护最底层的利益,保护最弱者的权益,而不应该是站在强者的角度,而损害弱者的权益。否则,弱肉强食,这个社会就变得无法无天了。谁的权势大,谁的拳头硬,谁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怎么得了?这怎么能社会和谐呢?

可以说,讨薪者大都是弱势群体,都是靠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赚点钱,以此来养家糊口,做为强势一方的老板,就不应该欠员工的钱,即使有老板也是因为连环债务所导致,但也不应该进行恶意的循环,国家应该对此进行制约和有法可依。

如果没有欠薪,就没有讨薪;如果没有恶意的欠薪,就不会有恶意的讨薪,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问题的源头。解决问题要解决主要矛盾,而不是颠倒黑白,不得要领。欠薪解决了,就不存在恶意讨薪的问题。抓矛盾要抓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了。过去常说的纲举目张,没有抓住纲,却去抓目,很显然这是极其愚蠢的,只能会使得矛盾越来越多。

国内欠薪的事情发生的真是太多了,已经习以为常了,以致于有的人把毛病带到了国外。最近澳大利亚发生了一起华人欠薪被追讨引发的冲突,老板一方的朋友把讨薪的女员工给打了,这要是在国内也许会不了了之,但是澳大利亚人把这件事看的很重,媒体报道后引起澳大利亚警方的注意,结果警察把打人者抓了起来,据说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要被判N年。

 

欠薪本来就没理,结果还动粗,把国内的一套搬到了国外去,以为有权有势就可以为所欲为,这回算是有地方吃牢饭了。

澳大利亚人是正义感很强的,我在日本研修时就领教过,他们爱打抱不平,讲究公平正义,不怕得罪人。一次我在一家日本酒店打工,结果开工资时我发现给我算错了,少给我开了6000日元,我非常气愤地冒着小雨赶去酒店找老板讨薪。我刚进到酒店,就碰见一个澳大利亚在这个酒店打工的小伙子,他问我今天休息你来干嘛?我说老板给我算错了,少给我6000日元,这个哥们一听就火了,说,走,我领你找老板算账去。

找到老板,老板是个女的,澳大利亚那个哥们首先发话了,说老板你给人家工资开错了,少算了钱。老板很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你会用计算器吗?我说会用,澳大利亚的哥们一看老板受理了我的讨薪就说那我走了,我十分感激这个澳大利亚人的正义感和不怕得罪老板的精神,对他非常感激地说声谢谢。

这时女老板拿来计算器,让我算一下,少发给我多少钱?我拿起计算器三下五除二,把计算的结果和时间都写给她,她一看二话没说,给我一个信封,我看了一下说谢谢就走了,走到门口一数钱,她给了我7000日元,我在想她多给了我1000日元,是算错了,还是有意考验我这个中国来的穷小子呢?我心想不能给中国人丢脸,不能让人家瞧不起,于是走了回去,拿出一千日元对女老板说,不好意思,您多给了我1000日元。女老板很平静地说,很对不起,给您算错了,今天您冒雨赶来,实在是抱歉,这是给你的补偿。我只好说声谢谢就收下了。

 

说老实话,我没想到在日本的讨薪这么顺利,我原以为老板会找各种理由拒绝付我这笔钱的,因为我在国内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给你找很多理由,你是很难要回来的,但我没想到日本的讨薪却异常顺利,真是出乎意料之外。后来知道,在日本欠薪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这要是传出去恐怕他们会受到名誉上的巨大损失,那就不是一两千元能挽回的了。声誉,对于日本人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名声,比金钱都值钱。

在我们这里,不是对欠薪者进行法律追责,相反却是对讨薪者进行舆论攻击,并冠以“恶意”二字进行追责,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是非颠倒的行为。有些媒体也大肆进行这样的炒作,实在是把良知丢到了九霄云外去了,是非常无耻的行为。这样的无良媒体谁还会去看呢?做人要讲良知,做媒体同样要讲良知,作为执法部门就更要讲良知了。

作为“六亿人月薪一千元”的社会来说,工薪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如果这点钱还不给,甚至恶意欠薪,那真是欺人太甚,逼人太甚,我认为把人家都逼上绝路了,人家怎么讨薪都不为过了。狗急了还知道跳墙呢,何况人乎?杜绝恶意讨薪,要先从杜绝恶意欠薪开始。否则都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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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2-09 15:20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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