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一榴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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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阵战 黛绮丝心意已决,要留在这里,张超群也不愿太过勉强她,只是想到,等找到其他人,干脆在南宋最繁华的城市买个大宅院,大家一起去住,此时蒙古虽然觊觎大宋的土地,毕竟还有几年的时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才是正经,或者好像全真教那样,也建个好像重阳宫那样的地方,嘿嘿,山明水秀,岂不也是惬意么?是了,华山便是个好地方,反正这个时侯还没有什么华山派,不如本大爷先占了地方,建个华山宫,丫的,先大被同眠,大床同叉一番,然后再广收门徒,嗯,只收美女!男的?死一边去吧,十六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未婚,(这句是废话)身高一米六二以上,(按照空姐的标准身高来。相貌气质好的优先录取…… 张超群一路向陆家庄奔去,其时,蒙古灭金之后,铁骑进入宋境,这一带是大宋疆界的北陲,城镇多为蒙古兵所占,到处一片残破。张超群瞧见这等荒废景象,不由得叹息。 他向来就不是真正的愤青,一个国家,大家都有饭吃,有屋住,有衣穿,能有人的基本生存权利,这也就是最幸福的了,至少在古代是如此。战争,不过是一个人忽悠了一大帮人去跟另一帮人打架,打赢了,获利的是那区区的一个人而已,胜也好,败也罢,从来都不可能是这一帮人的事,鸟尽弓藏,历史上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人,从来都不笨,为什么还要去当人家的弓呢?还不是因为失去了生存权利?活不下去了,与其饿死,不如干一票,或许……坏就坏在这个或许上了,希望,一个希望…… 张超群一阵疾行,也不知走到了何处,天仍是下着雨,阴雨霏霏,连绵不绝,仿佛在为这个荒废了的大地哭泣。忽然,只听得马蹄声响,北边驰来四匹马,马上都是蒙古武士。当先一人手持长矛,矛头上挑着个两三岁大的婴孩,哈哈大笑的奔来。那婴儿尚未死绝,兀自发出微弱哭声。 起先,张超群还并未瞧清楚那人长矛之上是什么,雨中淋漓生烟,模糊视线,不禁忘了躲开,反而迎了上前,想要去看清楚。 四名蒙古武士见张超群愣愣地走了过来,竟不躲闪,微感诧异,但这样一个汉人少年到处皆是,自也毫不在意。一人叫道:“让路,让路。” 说着挺矛向他刺去。 这时,张超群才瞧清楚那人矛头上的是什么,不禁全身发抖,全身冰凉,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人,何曾见过这样的惨景?不禁大吼一声,抓住矛头一扯,将那武士拉下马来,顺手反矛横扫,那武士直飞出丈许之外,脑骨碎裂而死。余下三人见他如此神勇,发一声喊,一齐转马逃回,只听“啪”的一声,那婴儿摔在路上。 张超群浑身发冷,颤抖着手将那婴孩抱起,这孩子身上包着青花补丁的布衣,肥肥白白的甚是可爱,长矛刺在肚中一时不得就死,可也已不能医活,小嘴中啊啊啊的似乎还在叫着“妈妈”“畜牲!他嬷的畜牲!” 张超群心中剧痛,忍不住流下泪来,瞧着这孩子肚皮上鲜血直冒,眼见活不成了,一声长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眼瞧见那把遗弃的长矛,弯腰捡起,将这垂死的婴孩轻轻放下,在路边挑了个松软些的地方,正要挖掘,猛听得蹄声如雷,号角声中大队蒙古兵急冲而至。 张超群睚眦欲裂,大叫道:“来得正好!血债血偿!” 也不管那些蒙古兵来了多少,紧紧攥住长矛,快步就向那些蒙古兵奔去。 人,当有血性!一个被异族随意屠戮的民族,更需要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人站出来!宋人何其多也,难道就没一个带种的!张超群手起矛落,一连搠翻三四人,但见敌兵不计其数的涌来,竟也不逃,鼓勇上前,他内力浑厚,又精通现代的搏击之术,当真是所向披靡,直直地杀了十几个蒙古兵,纵声长啸,他身上沾满鲜血,威风凛凛的手持长矛,大呼酣战,长矛折断,便又抢下一根来,背靠着身后的一块巨岩,矛刺拳击,片刻之间,竟毙了二三十人,蒙古兵见他如此威势,不由得生出怯意。 一声悲嘶,再次长矛断折,张超群避开刺来的长矛,一拳运力击出,竟是硬生生地将那匹马击毙,有这一地的尸体阻挡,那些骑兵竟也无法纵跃自如,不少兵卒已跳下马来,大呼压上。张超群听不懂他们在叫些什么,也不肯吃亏,也大声骂道:“草你们个叉叉,过来受死!带把的都他嬷的过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雷鸣般的蹄声,张超群知道,这是大队的蒙古兵过来了,知道他们若是上来,小命必定不保,长声怒喝,奔了出去,使出弹指神通,对准了一名貌似蒙古兵的小头目弹去,内气嘶嘶,正弹中那人的手背,手中长矛落地,张超群揉身上前,大手一抓,脚下一钩,长矛在手,将他从马上扯了下来,往地上一掼,颅骨折断,死得透了,张超群翻身上马,只见身后百米外,黑压压的蒙古大军,张超群也不管身旁的这十几个人能否听懂自己的话,大声道:“叫你们的那什么将军洗干净脖子,老子今晚就来取他脑袋!” 嬷的,不管去不去,吓死他丫的先。 拍马而走,背后箭如飞蝗般射来,他挥矛一一拨落。胯下这马脚程奇快,片刻间已将追兵抛落,但兀自不停,仍是在荒野中如飞奔跑。 又过一阵,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色渐晚,方才停了下来,四下遥望,只见长草没胫,怪石迫人,暮霭苍茫,静悄悄的绝无人声,连乌鸦麻雀也没一只。不由得苦笑,这荒郊野地,只怕也没个地方睡觉了,随手猎了只山鸡,在雨水中洗净了去,生火烤了,火光熊熊,张超群忽然心中不安,想到赵敏她们还不知在哪里,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处处都有危险,她倒也还罢了,懂得蒙古话,那些鞑子就是捉了她,也不会害她,可其他人呢? 一会儿,山鸡烤熟,滴溜溜地流出油脂来,吃饱了后,便挑了棵大树睡了,次晨醒来,却发现自己不辨方向了,便骑了那匹马,信步而行,忽然又想,便先不去陆家庄又如何,芙儿自有郭靖黄蓉庇佑,此时战乱在即,理应先找到倚天诸女才是。青婴、小昭、芷若她们都和自己一般,在这北地出现,看来,要找寻她们,也须得在这北地多费心思才是,一念及此,便往北行去。 行得中午,忽听有女子呼救之声从远处传来,心中一惊,细辨之下,寻了过去,只见四五个人正在路边的田埂上,对着一个女子嬉笑,那女子云鬓散乱,衣衫扯破,露出白花花的一片,张超群目力极佳,见那女子分明就是个普通的村妇,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正待上前,忽听另一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只见两个衣饰华美的青年勒马停住,一个青年喝道:“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在这里做这禽兽之为!”
第285章 与忽必烈斗酒 这开口大喝的青年约有二十五六岁,虽是一身布衣的普通汉人打扮,可他的坐骑雄骏,一见可知,这不是一个普通人。 那几个汉子见对方骑着马,不由得有些畏惧,寻常人家哪里买得起马?更何况此地已属蒙古管辖,说不定跟蒙古鞑子有什么关系也未可知,可转眼又见对方只是两个人而已,身上服色更是寻常的汉人服饰,胆气又壮,一个魁梧汉子大声喝道:“走开,大爷们在这里快活,要你来多事?” 那青年身后之人大怒,翻身下马,拔出刀来,这五个汉子大哗,仍是那魁梧汉子骂道:“怎么着?还想跟爷几个来横的?就你们两个?大爷奉陪,有种的过来啊!” 青年拉了那随从一把,使了个眼色,随从愤愤地将刀归鞘,翻身上马。这几个汉子见他们退缩,不由得怪叫起哄。 张超群见那个随从上马动作敏捷,心中生疑,宋人之中,少有马术这么好的,难道是宋朝的军人密探?只是见他们两个退缩,不由得嗤之以鼻,宋人孱弱,由此可见一斑,怒其不争,怒其不争啊!张超群滚鞍下马,朝那五个汉子走去,叫道:“嘿,你们……都是大老爷们,在这里欺负一个女人,有意思么?也是宋人吧?有种去鞑子那里欺负几个啊,别这么熊,也是爹妈生的爷们,青楼妓院不收你们银子还是咋地?欺负良善人家的女人,你们爹妈都他嬷的在看着呐!” 这几个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想来应该都是些地痞流氓,鱼叉、斧子、柴刀,铁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样的小角色,张超群还真不放在眼里,这种龌龊的人,张超群向来厌恶,以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每次出去行动,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多半就顺手除去。 那几个汉子见到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多管闲事,都是咆哮起来,那魁梧些的应是个领头的,从田埂上操起一柄柴刀,一边骂道:“管你屁事!老子就爱干良善人家的女子,你多事干嘛?兄弟们,拆了这小子的骨头!” 众人一起应喏,各自捡起家伙,向张超群迎来。 张超群手中空无一物,只是笑吟吟地瞧着他们几个,待那拿柴刀的汉子冲到面前,举刀砍来,身形略一移动,闪在一旁,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疾速伸出,行若无事,一招兰花拂穴手,如闪电般击在他胸口,这魁梧汉子愣是没有想到这少年出手这么快,“砰”一声,登时踉跄后退,一连退了十几步,脚下一软,如泥般瘫倒,再也爬不起来。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地瞧着张超群,忽然发一声喊,四散逃窜。 张超群一声冷笑,疾步冲出,几步就追上一人,将这人拎起,轻轻松松地便将他掷了出去,这人如风筝断线,惨呼着砸向往南逃去之人,张超群手中快捷之极,顷刻间又追上一人,如法炮制,将这人也丢了出去,头也不回,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这人飞起,撞中了另一个逃跑之人,这两手实是快捷无比,几乎就是一瞬间,便制服了这几个地痞。 “好!” 那青年忍不住大声赞道。张超群见他先前能出声喝止,对他并无恶感,转头微微一笑,便向那几个摔作一团的地痞走去,一脚踹翻了一个,骂道:“小子,挺聪明嘛,还知道跑,跑得过大爷么?老子心情好,不要你们的贱命。你们,两个两个地互相掌嘴,不打肿了不许走!” 那四人踌躇了一下,张超群双目一瞪,作势要打,吓得那几个地痞瑟缩不迭。张超群哼了一声,转身向那早已吓得爬不起来的村妇走去,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喝道:“都没吃饭啊!打重些!要不然老子亲自来打!” “噼噼啪啪”又脆又响。 张超群走到那衣衫不整的村妇面前,从怀中取了些散碎银子,伸到她面前,见她似乎对自己也怕得厉害,不由得嗟叹,抓住她手,硬是把银子塞了给她,道:“快走吧,别到处乱跑。” 村妇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头,张超群本想阻止,迟疑了一下,还是作罢,心中却是叹息,一个民族的自尊在哪里?可不是自己说句话就能改变什么的。 转身欲行,那青年忽然道:“这位壮士身手了得,不知在下可否邀君共饮?” 张超群迟疑了一下,见他气度不凡,像是个有来头的,心中想道:不论这人是宋人还是鞑子,如果真是个有身份的,对探寻她们的下落只会有好处。如果这人是鞑子,到时候老子过河拆桥,顺手杀了便是。 一念及此,哈哈一笑,道:“客气客气,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青年见他年纪虽小,却是颇为豪爽,心中起了爱才之念,忙翻身下马,抱拳道:“在下姓胡名烈,见兄弟武艺高强,不胜仰慕,在下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希望兄弟不要推辞。” 这胡烈脱略形迹,甚是豪爽,神态也颇为真诚,张超群心中生疑,这人莫非真是鞑子? “哈哈,也好,左右无事,跟老兄去喝个痛快也是一件快事!” 这胡烈与张超群双骑并行,言谈不俗,意态热诚,张超群自也甘之如饴,不多时,来到一座小城。其时,蒙古已占据漠南汉地,这城外的守兵也尽是鞑子,张超群心知自己所料不差,又见这些鞑子见了他都是行礼,更是隐隐好奇,只是他艺高人胆大,丝毫不惧。入得城中,只见到处都是蒙古包营帐,微微一笑,道:“原来老兄是蒙古人。” 胡烈朗声笑道:“蒙古人和宋人都一样,没什么分别,强分宋蒙,就太没意思了。” 张超群暗暗冷笑,若不分宋蒙,为何建立元朝的时候,要将所辖人种分为四等?嘴里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跟着这胡烈一路走来,忽听有人口称王爷,张超群不禁眉头一跳,好家伙,居然是个王爷!靠,宰了这小王八蛋,胜过杀一千个鞑子!心中杀机陡起,忽然感觉到身后的那个随从眼神灼灼,忙屏息静气,嘿嘿,这个随从原来是个高手,只不过,再高也不可能比老子高吧! 胡烈引他来到一个大营帐,帐中陈设简陋,超群哥瞧了,微觉惊异,这人不是鞑子王爷么?难道营帐里头不应该是铺着波斯地毯、摆着金银酒器,虎皮熊皮挂满一壁的么?这到底是王爷还是贫下中农啊? 胡烈携着张超群的手在营帐中坐下,那随从也在一旁伺立,并不离去,帐中又有侍从进入,胡烈道:“快取酒来,我和这位兄弟喝一碗。” 不多时,左右送上两只大斗,倒满了蒙古的马乳酒。胡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哈哈一笑,见张超群眉头蹙起,笑道:“疏忽疏忽,忘了兄弟是宋人,喝不得我们蒙古的烈酒。” 正要再叫人,张超群道:“王爷休要小觑了人,这算什么烈酒了,嘿嘿,就算是再烈十倍,我也能喝下,只是不习惯这腥味罢了。” 胡烈听得他口出大言,不禁甚感有趣,道:“兄弟你可别小瞧了这酒,已经是很烈了,你不信的话,喝一口试试。” 这酒斗约摸能装下半斤酒,张超群本来酒量就极好,只是在这以水酒为主的古代,根本就是淡出个鸟来,想来这马乳酒也不过如此,他不愿在鞑子面前输阵,仰脖就喝,这酒颇带酸味,闻着有腥味,可喝下去,倒也不算太坏,一斗酒顷刻便喝完,一抹嘴,道:“不过如此而已,算不得烈酒!” 胡烈笑道:“兄弟,这酒滋味可好?” 张超群也是笑道:“酒嘛,入口如刀,味道也不咋样,落了肚,辛辣酸涩。” 这胡烈真名乃是忽必烈,是成吉思汗之孙,奉命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取大宋江山,他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每逢邀请汉人饮酒,必定会将这种烈性的马乳酒拿来招待,瞧着那些受不了这酒之烈的宋人,苦着脸,仿佛吃药的样子,倒也引以为乐事,而那些投靠的汉人都是碍着他王爷的身份,不敢说这酒不好,反而大赞特赞。好,既然你赞好,就再喝一斗吧,往往赞好之声便卡在了喉咙,忽必烈豪爽之人,暗笑这些宋人虚伪,连喝酒都这么虚伪,怪不得宋人只会勾心斗角,不懂得行军打仗。忽必烈虽然喜好汉文化,可心里又颇瞧不起宋人,哪知,面前的这个宋人少年却是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因自己的身份而虚伪,不由得大生好感。 “好!兄弟是个好汉,再来再来!” 侍从又倒出酒来,张超群哈哈一笑,连饮三斗,面不改色,忽必烈暗暗称奇,他见张超群武艺高强,有心结纳,喝酒,不过是待客之道,见他如此好酒量,不禁起了争胜之心,又叫人倒酒。
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忽必烈见他一连喝下五斤酒去,竟然只是脸上微露酡红,神情清朗,又惊又喜,如此酒量的宋人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只不过,喝下半袋子,多半也就差不多要醉倒了,可这少年,居然形容不变,又叫人送来一袋。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王爷,我听说你们蒙古最重好汉,不光是要上得战场杀得敌人,还要酒量好,是不是有这么一说?” 忽必烈道:“不错!我们蒙古勇士,最敬佩张兄弟你这样的好汉!” “哈哈,王爷以为我们大宋就没有好汉了?你就叫人送一袋酒来,未免太过小家子气,大宋男儿,酒量好的多了去了,那个谁谁谁,叫人送十袋酒来!” 满堂惊骇!忽必烈瞠目道:“张兄弟你……该不会是喝醉了吧?十袋?” 张超群朗声笑道:“王爷可是舍不得酒?那就让小弟我做东,咱们换地方喝!” 坐在另一边的那名高手随从闻言面露怒色,道:“大胆,竟敢对王爷无礼!” 张超群登时拉下脸来,道:“王爷,这个是什么鸟人?叫他滚蛋!我跟王爷喝酒,什么时候轮到这么小脚色插嘴多话!就凭你也配跟本大爷同坐一桌?” 那人一怒而起,双拳紧握,像是要择人而噬。忽必烈脸上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笑道:“兄弟不知,这位是本王的心腹爱将巴图,不光是勇猛善战,酒量和本王也是不相上下,兄弟你也是人中豪杰,不如大家一起喝,看看谁的酒量更好,如何?” 又向那爱将巴图道:“巴图,你若酒量比这位兄弟好,下回打仗,我让你做前锋!” 巴图登时欢喜,连连叫好。 张超群见他言笑之中,一场矛盾消弭于无形,不由得暗生警惕,这人笼络部下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好,王爷的面子总是要给的!” 心中却道:老子先把你丫的酒都“喝”光再说! 不一会儿,十个人走进营帐,每人提着一袋酒,放下酒时,躬身行礼,却不退去。张超群见他们好几个都是彪悍雄伟,绝非普通的侍从,有几人更是流露出只有在战场上见多了人血的悍将风采,有的则是高鼻深目的异国人,心中一动。忽必烈笑道:“大家怎么都来了?” 一个虬髯大汉笑道:“刚刚我们听说王爷请来一位宋人壮士,口称要喝十袋酒,很是好奇,想来见识一下。” 这人虽然说得客气,可神态之中的轻蔑却怎也掩饰不住。张超群瞧了这人一眼,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忽必烈笑道:“兄弟,这些都是本王招贤馆的贵客,均是英雄好汉,有酒一块喝,一醉方休!” 接着,便将各人引见给张超群,一人身材高瘦,脸无血色,形若僵尸,说是湘西名宿潇湘子。又一人极矮极黑,乃是来自天竺的高手尼摩星。其后两人一个身高八尺,粗手大脚,脸带傻笑,双眼木然的,是回疆人,名叫马光佐。另一个高鼻深目,曲发黄须,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这胡人是波斯大贾,祖孙三代在汴梁、长安、太原等地贩卖珠宝,取了个中国姓名叫作尹克西。 哈哈,都是名人啊!张超群对那马光佐、尼莫星不甚熟悉,可这尹克西和潇湘子在倚天里头却是鼎鼎大名啊。 张超群朗声笑道:“好,能见识一下各位的英雄气概,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过,咱们光是喝酒也不是很有意思,不如来打个赌,你们都跟我来斗一斗酒,如果我输了,哈哈,任凭大家怎样,如果谁的酒量比我好,我就传他一招武功。” 指力运劲,使出弹指神通,只听劲气划破空气之声,“噗”的一声,桌上酒斗竟是被弹了飞起,落出桌去。众人登时惊骇,这等内力,可谓是闻所未闻,这些人都是招贤馆中的高手,怎会不识货?原本见张超群年纪轻,根本没放在眼里,哪知他露了这一手,一齐震惊,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就是惊喜交集的忽必烈,另一个,则是那身高八尺的回疆人马光佐,这人天生力大,却是不懂得真气内力,惊奇说道:“小兄弟,你刚才是怎么弄的?是妖法么?”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马兄,想学的话,我教,不过,得喝酒喝过我才行!” 张超群存心出手震慑一下这些人,免得他们瞧不起宋人。 马光佐哈哈大笑,道:“小兄弟,我陪你喝!我要学!” 张超群叫了声好,抓起一个酒袋子,拇指一按,指甲陷入木塞,再一挑,木塞飞了出去,一仰头,抱着这酒袋子便喝。帐中众人见他这等豪饮,心下冰凉冰凉的,这一袋子酒,足足十斤啊!马乳酒后劲十足,入口如刀,天下间也没多少人能喝得下去这么多,但他们自来都瞧不起宋人,却是不肯输了阵仗,纷纷去拿酒。 马光佐大声道:“痛快!痛快!” 也拔出木塞来,将酒倒入喉中,张超群暗暗好笑,这酒不过是在自己肚皮里打个转,转眼间就没了,别说这酒气,就连酒水都能用乾坤大挪移的独特法门逼出来,十袋酒一百斤,看起来多得骇人,可在张超群来说,不过就是捉弄这些鞑子的工具。 这么大一袋酒,手掌心渗出酒水来,谁又能看得到了?张超群一刻不停地将酒喝了下去,十斤酒,竟是片刻便喝完了。将空瘪瘪的皮袋子往地上一掷,却见帐中已有人痛苦地将袋子放了下来,满脸羞愧,过得片刻,尹克西和潇湘子也将喝了一半的袋子放了下来,通红着脸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喝酒喝红了脸,还是羞愧。转眼间,又是几人停了下来,场中只剩下忽必烈与那马光佐、巴图兀自捧着酒在喝。 过了一会儿,这三人都是将酒喝尽,摸着鼓胀的肚皮,摇摇晃晃地坐不下来,张超群大声道:“好!都还算勉强合格了,王爷,我们先喝了有五斤了,你的酒量最好!” 众人见他竟然喝了这么多酒仍然如此清醒,咋舌不已,马光佐满嘴酒气,哈哈笑着,连呼痛快,忽然噗通一声躺了下去。众人哈哈大笑,转眼间,那巴图也是站不住了,靠在一个将领身上,醉眼朦胧,道:“好汉!你是好汉!我不如你!” 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忽必烈虽然有着二十斤的酒量,可这毕竟是一口气狂灌,焉能抵受得住?一拍桌子,两只酒斗震得跌落,道:“怎可有酒无肉,快去端肉上来!” 张超群见他也醉意熏熏,哈哈一笑,心道:丫的,跟老子喝酒,喝不死你! 忽必烈喝得飘飘然,心情大好,道:“张兄弟,你是英雄!不知本王可有这个福气,得到你的效忠呢?”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效忠?我没想过!我是宋人,怎么能向你们蒙古人效忠呢?” 此言一出,登时帐中的气氛便凝固起来,虽然人人都是捧起了酒袋子,可有三个人是只喝了几口便放了下来的,闻听此言,都是虎视眈眈地瞧着张超群。忽必烈脸色不变,道:“大宋和我们蒙古都是一家人嘛,我们蒙古人帮助你们打败了金人,难道还不算是朋友么?何况招贤馆中,有很多都是宋人。” 张超群朝他灿烂一笑,道:“王爷,蒙古人大军调动频繁,在我们宋人的土地上虎视眈眈,难道你敢说你们没有南侵之意?咱们喝喝酒就算了,效忠什么的,提也休提,不过,你要我效忠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三个条件!”
第287章 花刺子模女奴 忽必烈心中一动,道:“别说三个条件,三十个条件我都答应你!你这样的豪杰若不能效忠我忽必烈,实是人生憾事!” 忽……忽……忽必烈!张超群早已告之自己的姓名,忽必烈也说自己叫做胡烈,胡烈!原来只是少了个必字,面前的这个人竟然就是元朝的创始者忽必烈!他一手创建出来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超群哥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厮曾经派遣军队远征过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可惜都失败了,当年在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超群哥还曾拍案而起,大骂道:“什么鸟东西,对付宋朝就牛逼烘烘的,跟吃了伟哥似的,打小鬼子怎么就萎了?废物!” 张超群心中翻转过无数念头,如果自己出手杀了他,那么,那个害得汉人文明倒退了几百年的元朝帝国还会出现么?这种一劳永逸的绝顶诱 惑,令张超群心中杀气陡起…… “张兄弟,是什么条件?” 忽然一人弯下腰来,捡起一个皮袋,哈哈笑着伸了过去,给另一侧的一人,笑道:“塔木托,你好像就喝了几口吧,你算不得我们蒙古的英雄啊!” 张超群眉头微蹙,这个人突然弯腰俯身,正好把忽必烈挡在了身后,看来是有所提防,张超群心中冷笑,暗暗道:此时我若想杀他,这几个人拼死挡住,未必能得手,若打草惊蛇,这大军的军营便在此地,只怕有些危险,老子的命比他忽必烈可珍贵得多,犯不着行险,更何况,这人若是忽必烈的话,权势大得能吓死半边天去,若是要找倚天世界来的老婆们,原是要着落在他头上的。一念及此,杀气收敛,笑道:“王爷,这其一嘛,要我替你做事,首先一条,我有几个至亲的人失散了,需要王爷帮忙寻找。” 忽必烈朗声笑道:“这算什么条件了,好办,我蒙古帝国足迹遍布天下,就算是大宋那边,我也可以叫那边的皇帝去找,我答应了。” 张超群心中激荡,果然,找他的确是容易得多了。 “第二,除了王爷之外,我绝不听任何人的命令,不论是谁!” 忽必烈心中愈发欢喜,道:“准了。这个也没问题。第三是什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条恐怕有点难了,我怕王爷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见他提出的两个条件都不算得什么,想到可以招揽这等武功高强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说便是。” 张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爷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离开。” “这……” 忽必烈迟疑了,他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汉地,目的正是为了南下攻宋,将南边的花花江山划入蒙古的版图。可是张超群毕竟是宋人。这样留他下来,又有何益处?忽然又想,三国时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归汉的关云长,虽然最后还是没能得到关云长的效忠,最起码在华容道却因此换回一条性命了,将来我厚待于他,奉若上宾,未准能令他感念我的诚意,古人千金买马骨,我忽必烈又未尝不可以? 想到这里,忽必烈道:“好!第三条我也答应你了!” 张超群见他竟然答得这么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还是凯子?这都答应了?该不会是他有什么不健康的嗜好吧?难道看上俺了? “王爷……” 一个将领见他竟然连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不由得发急。 忽必烈一摆手,向那将领道:“我忽必烈最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好汉,日后,张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们见了他,也要像见到我一样尊敬,知道了么?” “是,王爷。” 尽管忿忿不平,却仍是应了。 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原来,他喜欢美人!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自认为找到张超群破绽的忽必烈愈发的欢喜,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 张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超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张超群不由得失笑,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超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超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 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 张超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超群哥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只在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难道这是忽必烈送给我开荤的?还是……还是只是个小婢女,丫的,馋死人了,也不说清楚,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也忒笨了点,你应该在这小白兔脖子上挂个牌子的嘛!是送给老子玩的,牌子上就写上——请君笑纳!不能玩的,就写上——请勿推倒…… 哎,如果不能推倒的话,我硬是把人家吃了,岂不被这些鞑子取笑咱色急?郁闷…… “嘶……” 脚放进水里时,烫了一下,超群哥一缩脚,那少女脸上登时吓得白了,慌忙闪在一边,小小的身子伏在地毯上,瑟瑟发抖:“大爷恕罪,大爷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正满脑子歪门邪道的超群哥一愣,道:“恕什么罪?” 随即反应过来,笑道:“不妨事,水有点烫而已,烫脚更舒服嘛!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吃人。” 那少女见他和气,声音又年轻,也就不再害怕了,见他一双脚已放了进盆中,忙直起身子,一双细嫩的小手很是用心地在超群哥脚上搓洗起来。 滑滑腻腻的,那柔嫩的小手又能有多大的力气,搓洗是搓洗,其实也就跟摸脚差不多,消……消魂,真他嬷的舒服!不知叫她来给老子打手枪她肯不肯哩…… “嗯,你叫什么?” “回大爷的话,奴婢叫小纤。” “哦,小纤,名字挺美的,今年几岁了?” “回大爷的话,奴婢十五了。” “青春年华啊,会不会打手枪?” “*¥@*……” 小纤茫然,不知何以回答,紧张得几乎要窒息过去。 “哦,我是说,你皮肤这么白,不像是蒙古人,你是宋人?” “回大爷的话,奴婢是花刺子模人。” 张超群奇道:“花刺子模?乌兹别克斯坦!” 关于花刺子模,张超群多少知道一些,花刺子模曾经是一个囊括了河中、大半个阿富汗和几乎整个波斯的大帝国,只是当时的花刺子模统治者摩诃末太心急了,他的帝国刚刚才建立不过几年,还没来得及巩固,甚至没有建立起任何组织,就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发生了冲突,这个短时间内拼凑而成的帝国在最初的一击之下就崩溃了。当时的蒙古大军灭亡了花刺子模帝国后,立刻就继续越过高加索进入顿河流域,出兵欧洲,在迦勒迦河大败突厥与俄罗斯联军,俄罗斯诸王公几乎全部被杀。此后蒙古军队班师而回,根本就没把花刺子模这样的弱小帝国放在眼里,当然,他们的劫掠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大量的异国奴隶,而这个小纤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个女奴……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听她说自己是花刺子模人,超群哥不禁好奇,花刺子模人不应该是高鼻深目的么?这小白兔虽然皮肤雪白,却更像是宋人。 一张秀美的娇小脸蛋带着羞涩,怯怯地仰起,那一双带着畏惧的瞳孔,是淡淡的蓝色…… 丫的,老子还真是开荤了,外国小萝莉,不推倒?那说得过去?
第288章 那东西养颜 这外国小萝莉双瞳剪水、眉似新月、颜如渥丹,稚气得纯净天然。虽然年纪尚幼,却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超群哥怎不心动? “你说你是花刺子模人,为什么你更像是我们宋人?” 超群哥吞了一口口水,这小白兔似乎更像是一只刚刚剥了壳的鸡蛋,一口气就能吃下肚去。 小纤抬起头来,正见到这个自己即将要伺寝的贵客,见他年纪竟然不比自己大几岁,不由得惊奇。忽必烈专门蓄养了一批貌美的女奴,就是用来招待重要客人的,小纤实是女奴之中最为漂亮的一个,虽然她早已知道自己的命运,不过就是被那些粗鲁的男人蹂 躏,夺去贞操,更曾有一个姐姐奉命接待了一个浑身长着毛的有战功的将军,当晚便死了,听那个负责收捡尸身的小哥说,那个姐姐全身淤青,还有鞭痕,惨不忍睹,下面更是流了好多的血,小纤之所以这么害怕就是这个缘故了,刚进营帐的时候,她不敢看超群哥的样子,但隐约瞧见他轮廓并不算魁梧壮硕,减轻了些恐惧,而此时,她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虽然有些色迷迷的,但这却是她长这么大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说话又和气,小小芳心又惊又喜,她早听说南边有个大宋国,男子大都是俊俏倜傥,温文尔雅,感叹着自己的运气实是好得无以复加,那淡蓝的双眸,不禁又亮了几分。 张超群见这小白兔呆呆的瞧着自己,眼中的喜色怎也掩饰不了,微微一怔,又问道:“你……你是不是混血儿?” 小纤惊醒,慌忙道:“回大爷的话,奴婢的父亲是蒙古人,母亲是花刺子模人。” “哦……” 原来如此,果然是混血儿,花刺子模国是中亚国家,本就偏向于亚洲人的外貌,再加上一个蒙古的血统,怪不得这小白兔更像是宋人。忽必烈这家伙,看来还挺看重本大爷的,巴巴的送个女奴过来讨好,算你识相,你那颗脑袋,老子先暂时就不取了。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女奴的血统,张超群咧开了嘴,先不管N年后忽必烈的南侵,老子先叉叉了你鞑子的女人再说。 “你……过来,给本大爷脱裤子!” 超群哥赤着脚站在地毯上,邪邪地笑着,一手托起女奴的脸。 “啊……” 小纤心里一跳,这……这就要开始了么?不是说宋国的男子都是温文尔雅的么?难道是骗我的? 超群哥恶狠狠地道:“呆着干什么!你不就是派来伺候本大爷的么?” 小纤脸上窘得红透,本来雪白的肌 肤,此刻已是红得发烧,慌慌张张地跪着爬到张超群面前,她一张小嘴紧张得直喷热气,正对着超群哥的那处,居高临下瞧着这小白兔慌张的羞态,超群哥感到颇为满足。 只是,这花刺子模女奴实在是笨得可以,居然哆哆嗦嗦地解了半天也没能把超群哥的裤子脱下来,心急火燎的超群哥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昂然挺立的一根肉棒子狰狞着怒视着那因为惊恐而张大的红润小嘴。 “舔……舔你会不会?” 超群哥激动的声音颤抖起来,被一个刚刚发育没多久的超正点的小姑娘小嘴舔鸡巴,一定是非常非常享受的一件事了!更何况,这是忽必烈送的女奴啊!女奴!不就等于性奴么?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小纤跪在地上,几乎要瘫倒下去,可是,若她不能让这位贵宾满意的话,只怕等待她的,就是一顿恐怖的皮鞭,她听说过,以前有个不肯伺候客人的姐姐被扒光了衣服绑在柱子上,让鞭子活活打死,小纤紧紧的扶着他的膝盖,樱唇张开,红润的香舌伸出,闭着眼睛,颤抖着向那根巨大的肉棒靠近。 超群哥淫淫地一笑,扭动着腰,肉棒子啪地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一下,小纤像是受惊的小鹿般,吓得跳了一下,猛一睁眼,不敢再迟疑,在他龟头上轻轻一舔。 “哦……舒服,舒服死了!舔得好!喔……” 超群哥忍不住叫了起来,分开了些双腿,道:“继续,继续,别停下,好好的舔,要仔细,喔……要仔细地舔,一个地方都不准遗漏,啊……喔……” 太他妈的享受了,不光是她那笨拙而单一的舔吻,这女奴那淡蓝色眼睛里面饱含着的惊恐和畏惧,和跪在自己面前的姿势,也是一种征服的享受,他妈的,太爽了…… “别光是舔,吸,用嘴含着前面,对……就是那样,含着用舌头舔,喔,对,你真聪明,就是那么舔的,别用牙齿……” 在超群哥的调教下,小纤舔吻技巧渐渐提高,超群哥更是渐入佳境,这小女奴不错,很有天赋啊,一教就会…… “喔,喔,舒服……爽,爽歪歪……” 超群哥一边赞不绝口,一边抓着她头发,轻轻地往她口中抽送,爽! 小纤大概是嘴巴张得酸了,往后缩去,吐出了那根蘸满了唾液的肉棒,见超群哥眼睛瞪了起来,吓得一缩,忙用一只小手握住他的肉棒前端,伸出香舌,从肉棒根部开始舔起,到达顶部后,又轻轻地用舌尖在龟头的顶端转着圈的舔着。超群哥没想到她竟然无师自通,开怀不已,只是她那样子转圈,实在是太过刺激,超群哥淫叫了起来,这小纤委实是聪明伶俐,知道自己这样更能让他舒服,便不停地正转圈,反转圈,将超群哥舔得“死去活来”…… “糟糕,要射了!” 超群哥感觉到精关爽得难以控制,好像是要喷薄而出,正想锁住精关,一眼瞥见这小女奴星眸迷离,竟是露出很享受的媚人表情来,不由得忿然,靠,是老子来嫖你,还是你来嫖老子!索性任由精子迅速通过。 “含住,快含住!哦哦……啊!” 一股浓精喷射而出…… 小纤骤然口中暖暖的,吃了一惊,也不知是什么进了嘴里,不由得慌张,正欲吐出,超群哥喝道:“不许吐出来,含住,吞下去!” 瞧着她像是在吞药似的,苦着脸,超群哥感觉到从所未有的快感,一缕浓浓的白色精液从她嘴角溢出,更增添了无尽淫靡,超群哥又将肉棒伸到她嘴边,道:“舔干净些。” 小纤眼角已经溢出泪来,瞧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超群哥不禁生出几分怜惜来,转念一想,这不过是鞑子女人,他们鞑子男人对我们大宋做过什么!我有病啊,还怜惜他们鞑子女人,他嬷的还算是人么?元朝蒙古人统治下的汉人、南人是贱民。杀蒙古人偿命,杀色目人罚银八十两,杀汉人罚交一头毛驴价钱。汉人村里新媳妇的头一夜一定要给蒙古保长,中国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武器,只能几家合用一把菜刀。蒙古人屠杀汉人的数字足足有七八千万,上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仅仅是这个忽必烈,就屠杀了中国一千八百万人,中国北方百分之九十的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仅是四川一地,在蒙古帝国屠杀前,估计是一千三百万人到两千多万人,屠杀后竟然不满八十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七千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1985年版的《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里面。 注:元朝建立之前,称北方的宋人为汉人,称南宋那边的宋人为南人或者宋人。 (题外话:石头想不通,后世的那些所谓的史学家,竟把成吉思汗称为中国伟大的英雄,老子就想不明白了!难道那些歌颂成吉思汗的史学家都他嬷的是杂种?老子真的想不通,你们知不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所有的国家的人数,也不超过六千万人,而元朝时代,仅仅只是大宋就被屠杀了七千万人,加上被侵略的中亚、欧洲人,足足有一个亿人。英雄?石头不禁要问,是否杀得人多就是英雄? 想到这些,张超群不禁怒从心起,喝道:“趴下!” 一推之下,将小纤推得倒在地上。 超群哥将她两腿分开,瞧着她趴在地毯上,轻声呜咽着,哼了一声,上得前去,将她下裳用力扯破,一声惊呼,想要瑟缩,张超群在她香臀之上一拍,道:“你哭什么!我们大宋的土地被你们占了,不知杀了多少人,老子不过是干个女奴……” 小纤又惊又怕,哭道:“大爷……大爷,我妈妈也是女奴,她也是被蒙古人强迫的,才生了我,大爷,我没杀你们宋人啊……” 张超群猛地一怔,呆立在那里,是啊,花刺子模国也是战败国,他们也一样被鞑子屠杀,一样被劫掠,我张超群也是一条汉子,怎么把怒火发在这弱小可怜的少女身上? 鞑子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杀回来便是!(我最喜欢这一句话!大家来个掌声吧! 把气撒在女人身上算什么本事了!更何况,她也是掳来的女奴啊!张超群坐了下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刚才的一番刺激,竟是烟消云散,他爷爷的,要干,也要找他忽必烈的老婆来干,超群哥霍然站起,扭过头去,道:“你……你穿好衣服走吧,我不要你伺候了。” 小纤吓了一跳,面色登时惨白,哭道:“大爷饶命!大爷开恩!不要赶我走啊!” 张超群奇道:“干嘛?我不那个那个什么你,不就是开了恩么?你不会上赶着让我叉吧?” 小纤跪在地毯上不敢抬头,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道:“大爷,大爷,我真的不能走啊,如果管事知道大爷半夜就把奴婢赶出来,一定会活活打死奴婢的,求大爷慈悲,就让奴婢伺候大爷一晚吧!” 靠,求着让老子叉叉!老子不叉岂不是对不起自个儿? 超群哥很是大方地摆一摆手,道:“好吧好吧,你在这里过夜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谢谢大爷,大爷有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就……就让我再吃……吃那个难吃的东西,也……也可以……” 超群哥一下瞪起了眼睛,道:“靠,难吃?那东西是滋补圣品啊,养颜的……”
第289章 忽必烈的王妃 小纤慌忙道:“不是……不是,不难吃,好吃好吃。” 张超群见她惊吓得那样子,心中一叹,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啊,干嘛这么吓小孩?她也是亡国之人啊,想到将来发生的忽必烈南侵战争,超群哥心中一痛,到那个时侯,南宋不知道将有多少可怜的小女孩和她一样,失去家园,失去尊严,失去生命…… 难道我穿越到这个世界,只是仅仅来游戏一番?以我的武功,别说忽必烈打下宋朝,就是他有本事统一整个地球,也动不了我分毫,可是,老子身为一个汉人,难道还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惨绝人寰的战祸来临而不作为? 想到这里,张超群攥紧了拳头,暗道:如果忽必烈一旦有攻宋的迹象,不论赵敏、霓仙她们找到与否,我都要动手!我不能这么自私,为了自己的女人而置国家大义不顾! 张超群紧咬牙关,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来,忽见小纤那惊恐的眼睛不解地瞧着自己,淡然一笑,道:“你上床去睡!我不赶你走。” 小女奴愣住了,刚才还凶恶得要吃人,现在却是如此温和,强烈的反差,令她起了疑心,还以为张超群要更加残酷地折磨她,小小的身子瑟缩了一下,颤声道:“奴婢……奴婢不敢睡床,大爷睡,奴婢睡地上……” 张超群喝道:“给老子滚到床上去睡!” 小女奴吓得一抖,慌忙爬了起来,手软脚软地便往床上爬去,也不知是不是她从未睡过床,还是吓得傻了,连鞋不脱,飞快地上了去,紧紧地贴着床沿的一边,直挺挺的躺了,双眼紧闭,一动也不敢动。 张超群见她吓成这样,轻轻叹了口气,道:“你自己先睡,我出去走走。” 走到帐篷口上,停步说道:“盖上被子!” 帘子一掀,走了出去。 小纤几乎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淡蓝色的眼睛睁得溜圆,他……他叫我盖被子……他刚才叫我盖被子……小女奴的眼里登时涌了出来…… 夜间,深秋里的风带着些许寒意,北地的气候干燥,风大,蒙古人已经多加了一件皮袄,张超群却是修习内家真气之人,即便是是冰天雪地,也不畏寒冷,走出几步,见这城中的鞑子营帐密密麻麻,铺天盖地,不由得闪出一把火全烧了去的念头,在营帐里,他本想问那小女奴忽必烈有几个老婆,可又想到,她一个地位卑微的女奴,哪会知道这个,便没有去问。 忽必烈对自己奉若上宾,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多半还会有机会亲眼见到她老婆,说不定将来若是刺杀不了忽必烈,也得叉叉了他老婆,留个种下来,没准日后就当了元朝第二代的皇帝…… 哎,那些事情似乎太遥远了……张超群信步走着,这座城市原本是属于大宋的,叹了口气,忽觉心里头堵得慌,好好的,散什么步了!还不如回去搂着外国小女奴睡觉。自失一笑,转身便走,忽从斜对面的一条街巷中传来马蹄声,听声音,应有十几二十个人,张超群也不理会,径直走自己的,那巷子里,有两匹马的速度较快,先出了来,见有人拦着路,一人大声喝道:“王妃车驾在此,无关人等速速回避!” 听得这一声喝,张超群的耳朵登时竖了起来,王……王妃!老子想什么就来什么!忽必烈现在还是王爷,王妃不就是他老婆了? 张超群下意识地闪在一旁,他武功高强,轻功更是出类拔萃,虽然这下闪避没有使出内力,但却自然而然就显得身手不凡,马上的鞑子登时起疑,勒马问道:“你是谁!转过身来!” 张超群嘿地一笑,这贼厮鸟,老子正愁找不到机会,你就送了过来,若不笑纳,实在不好意思。 转身刹那,张超群已经一脸的怒容,大声喝道:“要走就走,你叫老子回避,老子就回避了,还要怎样?你算个什么东西,老子是谁,用得着跟你说?” 虽然北地的蒙古人几乎都懂得些汉话,可口音却不纯,这两个鞑子一听他说话就知道是宋人。 令超群哥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这两个鞑子一脸的狰狞,显是怒极,谁知却在马上一拱手,一人说道:“得罪莫怪,我们身后的是王妃,请先生海涵。” 两只眼睛瞪得比鸭蛋还大,这……这是从鞑子嘴里说出来的话?怎么这样客气?难道我今天才跟了忽必烈来到这里,这么快就连这两个小鞑子都知道了? 他却不知,忽必烈的招贤馆,回人、花刺子模人、宋人、藏人,几乎各地都有,忽必烈礼敬于他们,这些下属当然就更不敢得罪他们,张超群一个宋人,一开口,牛逼烘烘的,若真是什么奸细之类的,敢这么大声这么嚣张?是以他们虽然忿怒,却也只得低头。 张超群不知,还以为这是忽必烈已经关照过了,暗暗称奇,这厮办事效率,可真是太高了! 有道是举手不打笑脸人,张超群却不在乎这些,他存心要惹事,以便吸引那王妃的注意,看到样子就OK,到时候去偷人也不至于偷错了。 “下马!嬷的,你看什么看?信不信老子灭了你!” 张超群斜着眼睛,一脸的现代地痞流氓相,一只脚还抖啊抖的,脸仰得老高。 这时,后面的马车已经行得近了,几个护卫见这里停下,也都涌了上来。那两个鞑子强忍怒气,回身向一个衣甲还算齐整的鞑子嘀嘀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看来是个小官,这小官驰马上前,手中鞭子一指,喝道:“你是什么人,胆敢阻拦王妃的车驾!” “滚你嬷的,老子是王爷请来的客人,什么东西了,王妃的车驾来了,老子第一时间就让开了,嗬,让开了还要对老子凶凶喝喝,以为老子好欺负么?” 那小军官听他自称是王爷请来的客人,犹豫了一下,正要开口说话,后面马车车帘子稍稍地掀起了些,一个女侍靠近了,大概是耳提面命得到了什么嘱咐,那女侍走上来道:“王妃说,这个人无礼,赶他走就是,王爷那里自有王妃担待。” 那几个鞑子脸上登时现出喜色,那小军官得了王妃撑腰,胆气壮了,高声道:“听见了没有?再不让开,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张超群冷笑一声,让开道路,那些鞑子见他“识相”忍不住出言讥笑了几句,马车向前行去,待那马车行到张超群身旁时,张超群手指一动,使出弹指神通,“嗤”地一声,劲风掠去,车帘登时拂开,借着月光,露出一张如花一般的娇美容颜,张超群瞧见那车中王妃的模样,身子猛地一颤,浑身的血液直冲上脑,那王妃的容颜,张超群就是死,也忘不了啊! 张超群这一呆,马车已驶过,几个蒙古鞑子还在虎视眈眈地瞧着他,眼中禁不住地露出轻蔑的神情,若非他是王爷请来的客人,他们早就拔刀相向了,蒙古人在成吉思汗后期时代,南征北战,无所不胜,养成了骄横跋扈心态,宋人孱弱,当年白沟河之战,百万宋军竟敌不过耶律大石的区区几万残兵,那还是辽国的残兵而已,被辽军横冲直撞,杀得尸骨遍野,血流成河,可见辽军的强悍,可女真人又比辽军更加勇猛十倍不止,摧枯拉朽地灭了辽国,建立了金国,金国昙花一现,接着被蒙古人所灭,蒙古人会瞧得起宋人?这几个鞑子跃跃欲试,几乎就想出手,打了再说。 就在这时,张超群忽然大叫道:“敏敏!敏敏!我是张超群!是不是你?” 方才看到马车中的王妃时,他胸中仿佛被重重地一捶,那不是赵敏又是谁来?灿若芝兰,艳如玫瑰,花一般美丽的少女,正是赵敏啊!他的声音嘶哑了,心痛得要撕裂了,敏敏竟然做了忽必烈的王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超群只觉天旋地转,手足颤抖发软,几乎要瘫倒在地。 他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几个鞑子早已盯着他了,见他目标正是王妃的车驾,怒骂一声,已拔出刀来,一齐拦住他去路,张超群双目赤红,如欲喷火,身体纵跃而起,使出弹指神通来,正中一人胸 前穴道,“砰”的一拳,将那人打得胸骨碎裂,登场便死。那几名鞑子悍勇,马术又极精,顷刻赶到,张超群心中犹如被火煎熬,所学武功一概忘了去用,闪身避开一刀,怒吼一声,一拳击出,那人坐骑发出悲嘶,横着倒了去,将那人掀了下去,他内力何等强劲,这匹马登时被震碎内脏,眼耳口鼻溢出鲜血来,眼见也是不活了。张超群附身抓起马腿,大喝一声,竟是将这几百斤重的战马抓起抡了出去,登时把其他两骑砸得人仰马翻。 余下鞑子兵见他如此悍勇,均是被他气势所摄,目瞪口呆。张超群脚步不停,向那马车冲去,伸手就扯住了车辕,饶是这马车有两匹马拉着,居然停步不前,他这等神力,震撼全场,众兵呆滞了一下,随即意识到他是冲着王妃去的,纷纷怒喝,便要冲上来,张超群大声喝道:“谁敢上前!” 内力涌上,震得人人耳膜发麻,又见他一掌切了下来,将一根手腕粗的车辕切了断裂,鞑子投鼠忌器,竟不敢过来,有机灵的已经纵马而去。 张超群强忍着胸中波澜起伏,将车帘扯下,马车中,这王妃面色发白,瑟瑟发抖。 “敏敏……” 张超群泪水夺眶而出……
第290章 不会玩?我教你 “敏敏……你怎么会做了忽必烈的王妃了!你……你忘了我么?我是你的超群啊!” 张超群心中犹如刀绞,泪水滑落。 车中王妃花容失色,只是抓着车中扶手,说不出话来,眼中流露出恐惧来。 “你……你不记得了么?我是超群啊,难道你不记得了?你的名字是敏敏特穆尔,汉名叫做赵敏,我们一起来的这里,小昭、青婴,你也来了,这可好了,我今天还在向忽必烈提出要求,要他派人去寻你,你在这里就好了,我们走!” 张超群情绪波动如潮,激动不已,伸出手去,想要拉她。 王妃惊叫了一声,躲闪不及,道:“你……你别过来,我不认得你,我也不叫敏敏特穆尔,不叫赵敏,我叫贴古伦,我是王爷的妃子,你别杀我,我叫王爷赏赐你牛羊,哦,宋人不喜欢牛羊,我叫王爷给你金银……给你漂亮女人,你不要杀我!” 张超群见她对自己畏如蛇蝎,心中一动,道:“敏敏,你是不是失忆了?你真的对张超群这个名字一点印象也没有么?” “我真的不是……张少侠,你真的认错了人了,我叫贴古伦,绝对不是你的敏敏……” 这位王妃已经不敢再看他了。 就在这时,张超群耳边听到弓弦之声,心中愈发焦急,有人叫道:“那南蛮子,休得伤害我们王妃,快快退下!” 张超群恍若未闻,只是细细地打量着车中之人,香娇玉嫩的脸蛋,柳眉如烟,双目澄澈,高挺的鼻梁如玉柱耸立,不是赵敏,还能是谁?若说长相相似,可也不可能像到了这地步啊!定是在穿越的时候失去了记忆,否则的话,她不可能不记得我! “你说你不是敏敏?” 张超群皱起眉头来。 “我真的不是!” 见张超群的神情有些松动,王妃忙不迭地道。 “我的敏敏之前胸口有匕首刺伤的伤痕,你……” 张超群忽然住嘴,他本想说,你把衣服解开我一看便知,但又想,若她真的不是赵敏,这样一来,我岂不是当中亵渎忽必烈的王妃了? 王妃忙道:“我胸口没有伤痕,我不是你的敏敏,你认错了人!” 忽然反应过来,不由得脸上飞起红云来。 正迟疑踌躇时,忽听得远处蹄声轰响,显是来了不少人,张超群扭头瞧去,来的正是忽必烈。先前有人见王妃受阻,便赶忙前去报告,忽必烈的营帐据此不远,转眼间就到了,眼见此处狼藉一片,不由得心惊。 近前时,数百个鞑子已将此地团团围住,就连下午一起喝酒的招贤馆群雄也俱是到场。张超群微微冷笑,仿佛未见,转过头来,向王妃温言道:“你无须害怕,不论你是王妃还是赵敏,我都不会伤你,你且就在车里等候,我跟王爷说几句话。” 超群哥主意打定,赵敏当初在倚天世界的时候,为了救自己,不惜和父亲决裂,自刺一刀,当时险些死去,若她是赵敏而只是失忆的话,今天就算是拼了命也要把她带走,若是她胸口没有伤疤的话,那就不是赵敏了,自己是不可能脱去人家衣衫检查的,但她既然是王妃,忽必烈定是看过她身子了,一问便知。忽然又想到,假如这真的是敏敏,却已经被忽必烈……张超群心中一痛,一咬牙,转过身来。 忽必烈双眉紧皱,面色不快,下马走上前来,手下担心他安全,跟了上来,忽必烈大声呵斥道:“不用你们保护,这是本王的朋友,都退下!” 手下迟疑时,忽必烈已大步走了过来,张超群见他镇定自若,不由有些佩服,这人怪不得能成为元朝的开国之君,果然是有些胆气的。 苦涩一笑,迎上两步,道:“王爷胆色,令人佩服!” 忽必烈径直走到张超群面前,哈哈一笑,道:“张兄弟,你们汉人有句话说,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我这王妃,你若是看中,只管跟本王说一声,本王绝不吝啬!” 此言一出,登时轰然,潇湘子和尹克西等招贤馆的人眼中迸射出嫉妒的恶毒光芒,多少人开始重新估量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能令王爷连王妃都甘愿送了给他!要知道,蒙古已经是一个横跨欧亚的超级帝国了,幅员辽阔,人类历史上独此一家,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弱小族群,任人欺侮,连成吉思汗铁木真都保不住自己老婆的年代了。 张超群也是愣住了,忽必烈的气度,竟然一时之间将他震住了!可惜的是,张超群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决计不会感激涕零,就地拜倒,激动地宣誓效忠。 微一错愕,随即便冷静下来,淡淡一笑,道:“多谢王爷赏识,如果她真的是我失散的妻子,王爷纵然兵戈相向,我也要携之离去,如果她真的是王爷的爱妃,君子不夺人所爱,在下也不能难为王爷。” 张超群这话一说出口,忽必烈身后的人都觉不可思议,有的暗暗讥笑,有的敬佩他胆量。车中的王妃贴古伦神情一动。忽必烈愣了一下,他当真是以为,自己这般诚恳待他,他再怎么矜持,也要被自己感动,听他之言,不亢不卑,忽必烈非但不怒,反而欢喜,只有真正的人才,才有这样的品德和气势啊!心头愈发热切,微笑道:“张兄弟,是不是我的王妃和你的爱妻长相相似?” 张超群冲口而出:“岂止是相似!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呃,王爷,能不能单独谈几句?” 忽必烈毫不迟疑,道:“好!” 转身下令,蒙古兵纪律严谨,片刻间便全部离开,偌大的一条街上,就只剩下王妃、忽必烈和超群哥三人而已,连车夫也离开了。 “王爷请恕在下无礼,请王爷告诉我,王爷的爱妃胸口,有没有一个匕首刺过的伤疤!” 张超群双目炯炯,神情激荡,心跳剧烈,他情愿这个真的是王妃,而不是赵敏。如果是赵敏的话,却已经……张超群心中突突地跳个不停,紧张地瞧着忽必烈,生怕他说出一个“有”字。 “哈哈哈……” 忽必烈仰头大笑,道:“张兄弟,你怕是要失望了……” 张超群心里一紧,手心冒出冷汗来,难道……难道这真的是赵敏! 忽必烈道:“她胸口乃至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疤痕……” 张超群脚一软,险些没站稳,心中松了一大口气,(想必大家也松了口气吧?忽必烈啊忽必烈,你想吓死人啊!她若是赵敏,我才真的要欲哭无泪了,她不是,我失望个屁啊!张超群陡然心情大好,郑重地回转身去,向着车中的王妃贴古伦深施一礼,道:“在下思念爱妻心切,实在是失礼之极,让王妃受了惊吓了,请王爷和王妃恕罪!” 丫的,爽,太爽了,刚才真的是吓死我了! 忽必烈眼中忽然精光一闪,笑道:“张兄弟,刚才本王当众说过的话,依然有效。” “王爷……” 王妃贴古伦跺足娇嗔,眼中妩 媚幽怨,声音娇媚之极,几乎要让人酥到了骨子里。 张超群心中一跳,这王妃显然比赵敏要媚得多了,赵敏就算在床上忘情吟叫,也没这么风 骚入骨啊!不错,这贴古伦和敏敏的确是不一样,相貌虽然酷似,但性子却不同,敏敏刁蛮任性,一旦认准了的事就会坚持到底,柔情似水,贴古伦这嗲嗲的媚态,敏敏就学不来。忽然一怔,反应过来,就算是人家老忽舍得送老婆给自己,那也没必要这么去瞧人家啊!回转头时,见忽必烈脸上似笑非笑,心中想道: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丫的想用一个女人就收买我?嘿嘿……老子乐意给你戴绿帽子,但如果要承你的人情,那就免了的好。 “王爷,我刚才也说过,君子不夺人所爱,王爷的心意我领了,可是,若我接受王爷的好意,将来找到老婆的时候,定要被她把我耳朵给拧掉,在下可不能冒这么大的风险呐。” 忽必烈错愕,随即笑道:“张兄弟,你如此英雄,居然畏妻如虎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算是默认了,心中却是暗暗发笑,俗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老子偷你老婆,那才过瘾,如果你送给我,那就不能吃完擦嘴走人了。再说了,本帅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穿你个死鞑子的破鞋,那可就没品了。 忽必烈一声招呼,换了人来,将王妃送了回去,走时,忽必烈忽然问道:“张兄弟,你这么晚不睡,莫非是本王为你安排的人不中意?哈哈,不要紧,你如果不中意,赶出去就是,自然有管事的会换一批人来,任你挑!” “挑?有得挑么?” 超群哥眼前忽然出现这么一幕,一个T型台上,一个个环肥燕瘦迈着猫步款款走过,一边走还一边脱衣服,当走到自己面前时,就全都脱得光了…… 忽必烈呵呵笑道:“当然了,张兄弟,今天本王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雄,很是高兴,走,本王陪你一起去!” 忽必烈笑着,携张超群之手,向张超群所居的营帐方向走去。 张超群忽然在想,这忽必烈连老婆都舍得送,显然不是个贪恋女 色的人,这厮的营帐更是简朴得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不喜女 色,不贪享受,又是雄才大略,这样的人夺得天下,真是一点也不意外。可是……如果老子传他玉女心经,让他在这方面拥有超级赛亚人的能力,说不定能让他沉溺其中,俗话说,玩物丧志,这不是曲线救国么? 张超群心中狂跳,这实在是个特牛逼的绝世妙招啊!那些网络小说家们,往往都是让主角拥有一些领先于当时的技术或是利用历史的必然走势钻空子,来和Boss正面交锋,这样固然热血,可本大爷却是工作娱乐两不误,一边可以叉叉,一边顺便带坏未来的皇帝,哈哈……等下老子就出绝招!
[ 此貼被草一榴在2013-01-13 18:02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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