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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珍宝猎人

  这样的姿势,看不见波涛荡漾的胸前,却把两个浑圆的臀丘翘晃起来,在背后的狐毛衬托之下,分外显得臀肉白皙如雪,娇嫩滑手。我挑好位置,拨开那试图阻碍我的狐狸尾巴,伸手一抓,十根手指都陷入了丰满的臀肉中。
  “啊,讨厌……”
  “啧啧啧,看看这个屁股,又圆又白又嫩又有弹性,阿雪,回答师父,你为什么会长出一个这么漂亮的屁股啊?”
  “……我、我不知道……”
  被迫采取难看姿态的阿雪,为强烈的羞耻而脸色通红,最后却仍是咬紧牙关,把泛红的脸颊转了过去。
  我也没有傻到只会呆看,而是把握时机,分开了阿雪的白皙大腿,瞥见许久未见的馥郁花谷。和以前相比,耻毛多了不少,但却不像人类那般扎手,而是柔顺的狐毛,分泌的味道闻起来如腥似麝,不能说是香气,但却很能刺激雄性生物的原始欲望。
  “噢,连这里也变漂亮了,好像马上就会有蜜汁流出来了,是不是啊?”
  似乎仍然受着守贞圣咒的守护,阿雪的花道紧闭,如同一朵末开苞的鲜花,紧闭无瑕,我尝试看得更清楚一些,右手向两边将花办分开到极限,跟着左手的手指则从下向上,挖弄花瓣的裂缝。
  “呀呀……”
  呻吟声中,阿雪的裂缝被左右分开,并从里面露出花蕾,小小的柔嫩肉片上,则沾满了蜜汁发出光泽。
  “啊……不要……师父……拜托你停一停……”
  “傻瓜……都已经到这种时候了,谁会笨得停下来啊?”
  为了更进一步地挑逗,我转换阵地,舌头在阿雪的大腿根上挑动。
  “呀呀……嗯……”
  刹那间,阿雪全身紧绷,用力地趴靠在大石上,丰腴的玉臀也绷得死紧。
  “嗯嗯……啊……呀……好痒……师父……”
  因为有心让阿雪快乐,我特别卖力,仔细地控制节奏,舌头动作非常微妙。
  绝不能一开始就一口咬到花瓣的肉,只是先挑逗性的在花房的四周慢慢舔食,一直等到她的感觉已经濒临兴奋高峰时,才猛地用舌尖去攻击那敏锐的穴缝。
  “师父……我、我快要受不了了……你别再……”
  娇喘连连,阿雪趴在大石上,大腿竭力分张,狐狸尾巴激烈地左右甩摆,认命似的扭动雪腰,模糊不清地哀求着。
  “别再什么?我听不清楚啊?”
  能把阿雪成功逗成这样子,我露出得意的笑容,舌头却依旧只是在大腿根附近徘徊而已。这样的挑逗,没过几下,蜜汁就已不受主人的控制,泄了出来。
  “啊……不行……我……不要在这里……”
  阿雪矜持的个性,似乎还想要回到帐棚里,可是当我的舌头从大腿根迂回到花房内侧,并在那里开始来回摩擦时,她已经意识昏乱,只有兴奋得猛摇尾巴的份了。
  “唔唔……呀……”
  “哎呀,狗摇尾巴,是希望主人摸头;阿雪摇尾巴,这是想要干什么呢?”
  微微发出笑声后,我开始向下移动舌头,在那片刻,阿雪屏住气,仿佛在等待舌头舔吮湿淋淋肉缝的刹那。
  然而,我却还打算继续再捉弄她,当快要到裂缝的时候,就故意让她的期望落空。
  “啊……”
  失落的叫声中,我的舌头向右大腿根迂回,舔那里的凹处。
  “呜……”
  到了这个地步,阿雪终于吐出强憋住的呼吸,像对我抗议似的,摇动雪美的下身,但却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在这个时候,将舌头掹地舔上了充血的肉珠。
  “啊……”
  事出意外,阿雪像是一只昂首振翅的白天鹅,激烈地抬起了她雪白的颈子,跟着身躯也随之后仰,在强烈的刺激中,花房整个湿透,潺潺蜜浆不停地流出。
  “很棒啊……阿雪,如果我就这样插进去,你一定会湿得一塌糊涂……”
  话虽如此,我却心中叹息,因为直至此时,阿雪的玉户穴口紧闭不开,看样子这次还是无法突破,只能继续用老方法,用我早已硬挺的肉枪前端,沾起潺潺蜜液,开始涂抹在阿雪柔嫩的肛菊上,为接下来的突入做准备。
  经过我的一再撩拨,阿雪终于忍不住,从大腿下方抓住我的肉枪,微微移动腿间调整位置,闭上眼睛,缓缓将腿臀沉下,滋的一声,灼热的肉枪埋入雪臀。
  “啊……师父……阿雪……已经……啊!”
  肉枪不偏不倚地尽根没入,美丽的小狐女转过头,以期盼的表情,希望我摇动,但立即被我无情地拒绝。
  “你是我的小徒弟,怎么可以让师父来服侍你呢?自己摇屁股。”
  “呜……啊……啊啊……啊啊!”
  顺从我的意思,阿雪开始笨拙地摇动身体。半个身体趴在大石上,姿势不是很方便,但她摇动着闪耀动人的肢体,弹簧般的上下动作,慢吞吞地套弄。
  热门熟路地在火烫的肠道中抽插,我一面动作,一面却被那匀称的腿臀曲线给迷我仔细地摸揉着阿雪两条洁白细腻的腿,尽管没有羽族女性那么修长,但却另有一种丰腴美感,特别是那双涨卜卜的肉臀,结实弹手。
  交合中,阿雪掩不住羞涩,眼睛半开半合,脸羞得通红,被我半强迫地逼着,摇摆雪白圆润的屁股。
  玩得兴起,我捧着阿雪白白的肉臀,更加清晰地看见她红润妖艳的肛菊,被肉枪插进拔出的样子。我让她努力夹紧,后挺着腰,弄成趴跪着的姿势,她会意地鳜起腰身,这样更衬得雪臀滚光溜圆,洁白无比,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随意地把玩她的大白屁股。
  “好白的屁股啊,长得真好,又圆又翘,绵软光滑,阿雪你以后不学魔法,还是可以靠着屁股混饭吃喔。”
  “师、师父又在拿人家开玩笑了,啊……人家的屁股……才不要……嗯……”
  我扶着她的白屁股,从后面把阴茎插进她的肛菊,一边玩她的白屁股,白白的背,一边使劲插她,阿雪又啊啊地叫起来。
  摇晃身躯,每说一句话,阿雪的脸上,便闪耀着妖艳的光辉,意识朦胧,舌头舔着丰软的红唇,表情非常淫靡,玉户的蜜液像潮水一般尽情涌出,两片嫩肉上面亮晶晶的全是。
  突然,阿雪瘫趴在大石上,像是昏死了一样。我趴下身体,用力扶起她,把她肥美的肉臀翘起,狠狠地插了进去。火烫的肛菊格外紧凑,细嫩的肉壁摩擦着我的肉枪。
  没过几下,阿雪又显得摇摇欲坠了。我索性紧紧搂着她的细腰,下身使劲耸动,小腹和大腿根部,一下下撞击她圆白结实的香臀;即将喷发的肉枪一下下在她嫩润艳红的肛菊里插捣。
  阿雪连支撑身体都显得无力,雪白柔弱的肩膀贴在大石上,身子被我撞得前后摇晃,硕大巨乳更是不停地在大石上摩擦。
  在挺刺的节奏中,阿雪本能地摇动腰肢,我也尽量用手掰开丰满臀部,好让肉枪深深地突入这美丽小狐女的紧窄肛菊,感到里头温度越来越烫。
  最后,在愉悦的顶峰中,阿雪的玉户竟然喷射出一股火热精水,洒流在我的大腿上,肠道内更是强力紧缩,压迫着强弩之末的肉枪。
  一阵阵酸麻酥爽的感觉,从脊背传进了大脑,我也毫不吝啬地射出所有的精液。
  阿雪仰着身体,拼命地夹紧雪臀,在这样的结合形式中,我把一波波火热的精浆,射入阿雪的美臀深处……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懂得怎么去治愈人心,不过,如果对方是一个打从心里愿意相信我的女孩,要哄她开心并不是什么问题。
  阿雪心里头的伤痕很深,但她本性开朗,只要持续让她觉得自己受到重视、被人喜爱,那种强烈的自卑就不会出现。把握这个大原则,我很快就让她心情好转,脸上回复了笑容。
  要压制她的不安,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多与她合体欢好。女性的心非常敏感,我在交合时对她肉体所显露的痴迷,就是肯定她的最佳表现。只遗憾,阿雪的玉户始终紧闭不开,我唯有每一次都把欲望发泄在她的肥美肉臀中。
  还好,我不觉得肮脏,也不觉得无趣,因为阿雪紧窄有力的肛菊,肥白多肉的屁股,玩起来确实别具妙处,较诸寻常美人的名器,另有一番滋味。而抛开束缚,主动寻求合体欢好的阿雪,也像是一朵盛开艳放的鲜花,越来越见娇媚姿态,让我常常想要把她扑倒,就地交合。
  如果想要提高欢好次数,那么周围的人太多,就变成一种障碍了。我们的旅伴不是很多,紫罗兰横竖已经碍不了事,有没有都是一样,但是大叔和方青书两个人的存在,就让我感到很碍事。
  但撇除这方面不谈,和这两人同行,确实很有意思。在彼此谈谈说说的过程中,我对方青书有了较多理解,觉得他这个人实在是不坏,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有一件事情,我之前没有机会说。不过,不管前生如何,我认为今世的作为,才是判断一个人善恶的根据。”
  方青书诚恳道:“谁的前世是什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也希望你们不要在意。”
  在羽族因为阿雪的前世疑云而摆出嫌弃态度时,方青书并没有随众作出过分的行为,这时他也确切表明了态度。
  “我很敬佩雪姑娘的义勇与坚强精神,如果可能,我希望还有这个机会与你切磋光明魔法,不过……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
  所谓的切磋,就是教导,也就是阿雪当初所期盼的心愿,但在她已经正式接受黑暗魔力的现在,是没可能再转成光明系魔法的。那天战局里发生的种种异变,包括大日天镜和万灵血珠的变化,由于难以隐瞒,加上我有许多困惑末解,所以在隐藏部分事实后,我说给茅延安与方青书知道。
  方青书相当惊讶,特别是对蛇族能够取得并制造巨神兵的事实,感到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表示,会着手调查此事。
  “我会禀告家师,作出处理,这件事听来确实很不寻常。”
  “嗯……我对你这个人开始欣赏了,你确实和那些贵族子弟很不一样,方字世家这一代有多少人像你一样呢?”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特别,只不过身而为人,应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而已,如果要说家世,法雷尔爵士不也是出自名门吗?令尊的威名……”
  “喂,不说这个,换一个话题吧。”
  因为那使者的关系,我的真名与身分,自然是瞒不下去,但说到家世还可以,提起那个变态的老爸,就有点让人不愉快了,我主动转变话题。
  方青书哑然笑道:“贵族和平民,没有那么不同,以前我追随茅老师学艺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随他以平民身分,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
  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高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约翰·法雷尔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分,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于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
  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
  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
  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
  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征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姐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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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净念禅会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于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高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高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高不高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
  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高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于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于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常低,阳光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了,可是,如果能够找到鬼怪们秘藏的珍宝,应该价值不斐吧……鬼怪们知道一些线索的……”
  好像有一些很有趣的情报,我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的大叔抢在我前头,一把就推开了门。
  “金老头,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还在用那什么找不到的鬼秘宝,来骗凯子驱妖啊?”
  我们跟着大叔进去,门内有着五十余人,分成两边。一边是那三名见习神官,还有七名作着剑士打扮的人,其中两个女的手中持长枪,看来还是骑士之类的,除了魔法师之外,一个冒险团体的标准配员,好像都到齐了。
  另外一边,是四十多名村民,为首的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长长的胡须,看来老大岁数了,听见茅延安的声音,抬头转望过来。他身边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正自哄弄怀中婴儿的少妇。
  “茅、茅先生……”
  被称为金老头的老者面露喜色,过来与茅延安亲切地拥抱。看来就像大叔自己说的,他和这里几家旅店主人都很熟,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这群见习神官集团,对于我们的突然出现与打岔,显得相当不悦,可是似乎被他身上的行头与打扮所慑,又看到紫罗兰跟着进来,一时间也不敢贸然发难。
  坦白说,单是看打扮,大叔这一身武者扮相,瞧来还真是有高手气派,特别是他轻松扛在肩上的那柄“重”剑,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谁都会以为他的实力惊人。
  “雾谷村的老朋友们,你们不用怕,我这次回来,带了一流的魔导师回来,一定能够帮上你们的忙。”
  仿佛有意对那群见习神官们夸耀,茅延安拉过一张椅子,金刀大马地坐下,狂妄地瞪着那群人。如果要摆足气势,大叔本来应该把剑往地上一插,或是劈向桌子,制造点实际破坏立威,不过这柄黑沉沉的大剑既然是摺纸而成,这种穿帮的事当然不能做。
  茅延安朝我使了使眼色,要我站出一步。箭射出头鸟,我当然不会傻到听他使唤,自找麻烦。
  站在村民的立场,能够帮助防卫的力量是越多越好,结果双方很快就有了结论。
  由于当年那位慈航静殿的高僧,曾经留下了某种结界,让鬼物只能每年群众现身一次,所以目前还不用担心受到攻击,但这情形治标不治本,村民们希望,能请来强大的魔导师或神官,一次将这些鬼物消灭;或者,能够找到鬼物们所寻找的秘宝,解决问题的核心。
  姑且不论消灭鬼物,但是寻找秘宝这一点,却是大家有志一同,于是在金老头的安排下,众人都住进了他的旅店。
  旅店方面乱七八槽,看来可能好多年没人住宿了,我们将就着住下,才正筹谋该怎么从那几名见习神官身上,套出一点情报,就有人来访了。
  这个名叫金汉良的汉子,是店主人金老头的儿子,动作勤快地扫着桌上尘埃,向我们介绍他的妻子与数个月大的女儿。
  “茅老师,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们有好几年没有见面啦,家父和我一直在期盼您归来……”
  “阿金,我茅延安是个守信的人,这几年里头,我在外帮你们寻找有用的帮手,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茅延安吹牛不用本钱,一开口就把我和阿雪给牵扯进去,但他和这里人的交情,也确实有帮助,很快就让我们进入状况,多了解事态。
  鬼物的出现,金汉良已经忘记是哪一年的旧事了,只知道在大雾出现的隔年,鬼物会聚集成群,骚扰地方,要求村民们把偷藏起来的秘宝,归还给他们。这件事闹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慈航静殿有一位高僧来此,与鬼物沟通,然而,这些鬼物没什么记忆可言,不但说不出是谁拿走了秘宝,就连秘宝究竟是什么都说不清楚。
  慈悲的高僧,认为即使强行驱除鬼物,在根本问题没解除的情形下,累积的怨气,仍会从附近地区召来新的怨魂,届时危害更大,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和鬼物们立下约定,明年一定把秘宝归还,要求鬼物们先行归去,也因此,该年并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那位大师,和鬼物们立下了字据,上头写着将在第二年归还秘宝。”
  金汉良道:“但是,在第二年的那个字样,还有立据日期的地方,大师留下了空间,我们可以在字据上变动花样,把约定的日期不断延后。”
  结果每年鬼物造访时,只要亮出字据,说还没到约定的时限,暴躁的鬼物们就会离去,尽管还会拆几间房子,喧闹一番,但至少不会伤害人命。
  “大体上就是这样,字据分成两份,鬼物手中保有一份,我们也保有一份,每年在鬼物来临之前,两份都要改过来。”
  金汉良道:“可是每年鬼物都来骚扰一次,村民们还是很不安,留下来的人,都生活得很忧郁,我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我有点好奇,鬼物会来骚扰,那你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搬家不就成了吗?
  外头的世界那么大,何必拘泥于这个小山村?“
  被我这一问,金汉良与他妻子抬起头来,目光中满是茫然,道:“是啊……
  为什么不搬走呢?可是,这是我们祖先辛苦开垦,留下来的地方,我们……人们怎么可以丢下祖产呢?“
  最怕听到的回答就是这种,标准的村夫村妇,一辈子被祖产束缚,祖先留下的东西,非但没给他们好处,反而成了最大的包袱。我摇摇头,大叔却抢先我一步说话。
  “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这次可是找到了厉害的帮手喔。”
  茅延安说着,伸手往后一拉,却不是扯我,而是把阿雪扯了过去。
  事情忽然掉到头上,阿雪显得很吃惊,但是“咦”的一声还没出口,茅延安已经抢先介绍,大声道:“别被外表骗了,你面前的这位女士,可是阿里布达王国历史上最强魔导师的传人啊。”
  “哦?怎么阿里布达出过强力魔导师,我却从来不知道呢?大叔,那请你告诉我那位魔导师的大名是什么?”
  “小子你真是孤陋寡闻啊,那位魔导师就是……干豆腐。”
  “干、干豆腐?”
  还以为大叔会扯些什么夸张的名字,想不到却冒出了这么一个怪名,一时间,每个人都一脸怪怪的望向他。
  “怎么?不要告诉我你们没听过干豆腐的鼎鼎大名,他是近五百年内最杰出的法师之一。”
  茅延安滔滔不绝地说道:“他早年在峡道上与黑暗炎魔决斗,坠落深谷之后复出,披上一件神奇白袍,改头换面,变成了真。干豆腐,从此威风八面,斩妖除魔,再也没碰过对手,这么伟大的法师,你们不知道吗?”
  “喂,等一等……大叔,你说的那个人,我有一点印象,但是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吧?”
  我迟疑道:“好像是叫……甘道夫吧?”
  “啊!对,就是那一碗,就是那一碗干豆腐!”
  被我纠正,茅延安一点愧疚的表情都没有,高兴地拍掌大笑。
  “可以了,闭嘴去干你的豆腐吧。”
  我懊恼之至,看着这个手舞足蹈的摇滚大侠,觉得这次真是来错了地方。
  “不管如何,我诚恳地拜托几位,希望你们能够协助我们。”
  金汉良爱怜地看着身旁默默不语的妻子,缓缓道:“今年,我有女儿了,我希望她能够不受骚扰地成长,这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听了没什么感觉,因为他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我们会有什么好处,不过阿雪在旁边听得泪眼汪汪,还想靠近点去瞧瞧小婴儿,一脸慷慨激昂的样子,我就知道事情不好。
  所以,有时候,我宁愿把紫罗兰的脑子,装进阿雪的头壳里……
  如果不是因为大雾挡路,其实我并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这里,但不仅阿雪弄不清楚状况,连大叔都在推波助澜,拍胸担保。
  “大家不用担心,以我爷爷的名字发誓,我们一定会找出事实的真相。”
  “喂?大叔,你爷爷是何方神圣?”
  “啊?我也不知道,有人说好像是个人走到哪里,凶杀案就到哪里的伟大侦探。”
  “狗屎,你连你爷爷是谁都不知道,这里的事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拿他发誓?”
  “嘿嘿,贤侄你太嫩啦,这是这一行的行规,自从七百年前的金田一大侦探变成不朽神话后,每一个侦探在开始侦查之前,都要用自己爷爷名字发誓的。”
  在村子里待了几天,村中大雾依旧浓厚,外头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们三人一兽可说是被困于此地,要是因此耽误了回国的日期,国王陛下的脸色肯定不会好看到哪去,到时候就算有什么褒奖,也会变成贬官了。
  调查秘宝位置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进展。我甚至把所有村民找来,一个一个地毯式侦询地问过了,但每个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于当年情形的回忆,既模糊又混乱。
  更糟糕的足,在我与他们的对话中,明显地感觉出来,这个村子、这村子里头的所有人,欠缺一种想要突破逆境的昂扬生气,无分男女老少,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眼神茫然空洞,问几句话就失了神,看来困居在村子里多年,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太正常了。
  雾谷村的村民古里古怪,但另外一批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那群见习神官集团,在村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珍宝,连一瓦一梁都不放过。单看他们的动作,确实还满有娱乐价值,让我充分见识到人类的想像力,多么荒唐的地方都会想到去找。
  大雾中看不清楚对方身影,还算相安无事,但偶尔他们与我们近距离对面,相互看不顺眼的两帮人,就难免言语冲突,只差没有动起手来。
  相较之下,对于净念禅会的调查,大叔就颇有进展。透过攀谈与询问,大叔问到了一些讯息。
  净念禅会,似乎是慈航静殿内部组成的一个同修会,这样的小团体本来有不少,但净念禅会的一些主张,与慈航静殿本身冲突,并且快速吸收新进成员。
  当前大地上的宗教、神官系统,都由慈航静殿所掌握,这样跨国而存在的庞大组织,自然不为诸国所喜,但慈航静殿从不干预各国政事,顶多只是在庞大天灾发生时,跨国运送物资救灾,因此而广受好评。
  但慈航静殿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某些国家,因为暴君或是暴政,人民正处于痛苦之中,慈航静殿明明有着统合诸国,推翻其暴虐政权的力量,却困囿于自身主张,只能消极地救灾,不能积极地解决问题根源,所以倡议改革,让光之神宫更直接强势地介入各国政局。
  这样的声音,以净念禅会为主,甚得年轻子弟的拥戴与支持,扩展极为迅速,在光之神宫中势力越来越大,最近更私下招兵买马,似乎要有什么大动作。
  “这么说,你们之所以要加入净念禅会,是因为想要救世吗?”
  “这当然是基本目的,不过……还有一个世俗一点的理由,听说禅会的会长,就是如今神宫最当权的高僧,只是为了不引起注意,才组织禅会。我们这些低辈子弟,又不是贵族,又没有背景,如果循正常管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升到高位,但如果加入禅会,与高僧们同一阵线,很快就升迁有望啊。”
  听起来满有道理的,很像是某种老鼠会的直销方案,不过,这番话倒是与那天娜塔莎的话吻合,她也是说,慈航静殿的高僧在幕后策动南蛮之战,人物还直指当今光之神宫的掌门心禅大师,看来慈航静殿这个大派,幕后果然大有问题。
  但令人不满的,是茅延安的套话技巧。之所以能这么快突破那伙人的心防,问出秘密情报,主要是因为我们到这村子的隔日起,大叔就整顿仪容,梳好头发抱起琴,找那群人中的两名少女,一起唱歌、吟诗。几首恭维她们相貌的四行诗、几个自编的花环、几张特别修饰的人像画,就把人家哄上手了。
  摇滚明星的魅力果然非同凡响,随着人像画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大叔套到的情报也越来越多,像刚刚问到的几句话,据说是大叔躺在床上,一手抱一个裸女,淫笑兮兮,这样子问出来的。
  “大叔,你真行啊,用这样的方法问话,人财两得,真是恭喜你啦。”
  “唉,有什么办法,为了任务与大局,我即使不愿意,也不得不忍泪牺牲啊。”
  一个人无耻起来,也没什么话说不出来了,看他这么得意洋洋的样子,真想让紫罗兰扑上去,把他的狗头一口咬掉。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距离起雾已经没有多少天了,金氏夫妇的愁眉着脸,看得连阿雪也叹起气来。这两天附近山区的阴气明显地转浓,照时间算来,鬼怪群也快要出现了。
  虽然只要拿出字据,骗骗鬼怪,就可以如往常那样地解决,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这个人一向不会主动往危险的地方跑,如果明天再没有进展,我打算先离开雾谷村,省得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算盘打得不错,但事情却没有如我预期地进展。就在这天傍晚,我正在和阿雪调情,紫罗兰趴在屋子角落睡觉,忽然外头闹了起来,我们抢出去一看,只见那几名见习神官嚎叫着跑回村子,人人被头散发,满脸是血,身上的伤痕明显是闹出了事。
  他们还拖着几具尸体回来,看样子还是残尸碎块,不难想像战斗的惨烈。灰蒙蒙的浓雾多了一层血腥气味,空气中的阴冷感觉急遽加重,莫名的哭啸声渐渐清晰,回绕着雾谷村震响,给予人不祥的感觉。
  诡异的情形,似乎诉说着同样的一个讯息,我心叫不妙,才刚想要招呼阿雪,预备逃跑,一声绝望的呼叫,已经从村口响了过来。
  “鬼……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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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雾影幢幢

  整个情形的发展,相当复杂,不过,那群见习神官除了在村内翻箱倒柜之外,似乎也把他们的搜寻范围扩展到村外。
  由于没怎么花时间与村民接触,所以他们得到的情报不是很齐全,只晓得村子是靠着高僧的结界,暂时保住了平安,而他们在搜寻时,意外地发现了奇妙的气息,光明魔法的感应,引导他们发现了一张残破的符纸。
  彼此所学出于同源,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是由于封印的残破不全,导致鬼物能够突破封锁出现,如果在旧有封印之上,另外覆盖上新的封印,那就可以把鬼物完全镇压,永除后患。
  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不自量力的后果,实在是很严重,在他们撕毁旧封印,还没来得及重新施咒的瞬间,异变就发生了。
  与人类相约的契约被撕毁了,感应到这一点的鬼物群,自沉睡中觉醒,由附近的山林中迅速地群众过来,发出尖锐的鸣啸,朝附近的生者扑杀过去,首当其冲的牺牲者,就是那群破坏契约的人们了。
  在过去的修业里,他们多少都曾经跟随慈航静殿的僧侣,进行驱魔、净灵的工作,对于死灵应该是早就看习惯了。可是,在导师的庇护下见习,与独力承受鬼物们的攻击,这是完全不同的事。
  用没有接受过祝福、祈祷的兵器,去斩急虚体的鬼物,那根本没有效果;而三名见习神官唱颂咒语的速度,也全然跟不上鬼物的进攻,特别是在颤抖声音说出的情形下,被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几乎只是才一接触,在尖啸中成形的鬼物群,就用锋锐的爪子,撕杀了两名剑士。
  生物死后变成鬼,并不一定会保有生前的记忆与灵识,很多时候,只会浑浑噩噩,沦为只懂得追逐生人气息的邪物。最富含生人精气的东西,就是刚撕下的血与肉,所以幽魂的攻击都是根据这个模式来行动,理所当然,看在人类的眼里,那种残肢碎尸,就是一种足以令人战意崩溃的恐怖。
  仅余的生还者,发疯似的朝村子里奔逃,一路上大呼大叫,后头跟着一群嗜血如狂的鬼物,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及时跑回村子,得到庇护,恐怕即使逃脱,也全都变成一堆疯子。
  村子似乎被一层结界所包围,型态上来看应该是光明魔法,但我却感觉不到应有的神圣气息,不过,所有的鬼物都被挡在村子外头,张牙舞爪,变化着可怕的形象,发出悲惨的尖啸,却无法突入进来。
  “好、好险啊,幸好他们进不来。”
  “你神经病啊,大叔,这样子我们也出不去了。”
  我不是黑暗魔法师,但是对于亡灵、鬼物、黑暗魔法的理解,只会比这些见习神官更多。幽灵平时都处于游荡状态,但若是有了一个特别的吸引源,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本能地朝那边移动,现在雾谷村就等若是成了吸引源,整个山区的所有幽魂、邪物,都会朝这边过来,单是现在往外头看,那数量就已经不只是百余道幽魂了。
  “趁着幽魂还没有完全聚合,我们还有机会杀出去,紫罗兰的雷火比骑士刀剑管用得多,现在……”
  我的主张才一提出,就宣告仆街,因为某个多事的中年大叔,回答了笨蛋阿雪的烂问题。
  “什么?我们走了这里会怎么样?大概会被屠村吧,那些怨灵的样子你也看到了,都已经怨成那个样子了,如果突破结界,总不会进来和这里的人拍拍手吃果果吧?”
  就为了这么一番话,阿雪又拉着我,要我留下。我没有办法不答应,因为任何人如果被一双神力手腕勒住脖子哀求,都会立刻妥协的。
  不仅是那群见习神宫,整个雾谷村的村人,精神都处于崩溃边缘。在发现鬼物将村子团团包围住之后,每一个村人都像发了疯一样,抱着头发出哀嚎。
  “鬼、鬼又来了……”
  “鬼又要杀死我们的亲人了,不,不要杀我的儿子啊……”
  “日子还没到啊,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
  眼神涣散,口中淌着唾沫,村人们的意识在听见掹鬼重临那一刻,就宣告溃散了,多年前鬼物第一次出现,袭击村子的那一天,看来造成了很惨重的死伤,让村人们留下深沉的打击。
  补给一时间不成问题,但情形却未有因此好转。被数百怨魂包围狂啸,和置身十万敌军之中,究竟哪一种经验比较恐怖,这一点就很难比较了,不过,被迫留在雾谷村的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
  驱魔不属于我们的能力范围,鬼物之所以进不来,那也是因为村子的结界,与我们无关。换言之,在鬼物正式入村来讨秘宝的契约之日前,我们只能这样子干耗下去。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有一名见习神官带着两名剑亡,不愿意坐在这里等死,试着念咒冲杀出去,才一眨眼功夫,他们三人的身体,就成了像被贪人鱼啃过的残渣。
  在所有村民中,金老头一家还维持着起码的理智,或许是每次都负责和鬼物交涉,次数多了,人也比较镇定一些,还能够协助我们去稳定秩序。
  阿雪的表现有点怪,虽然她平常就傻里傻气,但金家的那个小婴儿似乎很讨她喜欢,结果没事就往那边跑,去逗弄小孩,而且见到我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脸红,逃躲起来,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而所有人当中最显得碍眼的,则是茅延安。大叔好像完全看开了一样,整天就是抱着琴,弹弹唱唱,好像包围在外头的那些鬼物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也不见得在你认为自己会死的时候,就刚好死掉,也常常会死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啊,这样才有意思……”
  有意思才怪,我敢打赌,大叔一定偷偷瞒着我们什么,很有可能就是当鬼物突破结界冲杀进来时,逃命的密招,所以我暗中嘱咐紫罗兰,盯死大叔的一举一动,省得被他偷偷开溜出去。
  阿雪的个性太过单纯善良,怎比得上大叔狡若老狐,比较起来,我宁愿相信紫罗兰的通人性,由它来盯,可收奇兵之效,让茅延安没得提防。在南蛮之行后,这头豹子与我的关系改善不少,暂时是可以维持友好的。
  这个打算还不坏,就在我委托紫罗兰的隔天晚上,当我正要闭眼休息,紫罗兰忽然出现,低声咆哮,要我跟着它出去。
  我的猜想果然没有错,因为在这种所有人都已经睡着的时刻,金老头却和茅延安偷偷地去了一个僻静角落,窃窃私语着。
  为了不想被他们察觉,我不得不谨慎从事,隔着一段距离来偷听,话声模糊,但是大致上还是可以听得见。
  金老头抽着一管旱烟,满足皱纹的老脸上写着不安,看着对面的人说道:“事情……都已经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这个我看得出来,老朋友,你实在应该早点把这些事情忘掉的,记住这些,对你、对你的家人、对整个雾谷村都没有好处啊。”
  茅延安淡淡地说着,语意悠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时候的微笑表情,看在我眼中,除了“阴险”两字,找不到别的形容词。
  “可是,老茅子,我不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啊……”
  “如果老金你认为这么说就可以改变什么,你大可以把这些话对那些鬼魂说啊,我茅延安烂命一条,无所谓啊。”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都是金老头在反覆担心一件事,大叔则是劝他早点把此事忘记,不能再提、不能再想,否则危及全村。坦白说,有些用词听起来根本就是威胁了,从金老头一面说话,一面偷偷望向茅延安的胆怯表情,我可以肯定,大叔当年一定在雾谷村干过什么缺德事,最有可能的是……
  “把……埋在那里,我怕……”
  “住口!我不是要你不可再提了吗?”
  金老头的那一句话,被他藏起了最重要的名词,跟着又被大叔面色严峻地喝断下半截,两人之间的气氛紧绷,相互沉默下来。饶是这样,我也已经能够掌握事态,晓得雾谷村的鬼怪秘宝究竟落在谁手里了。
  (好你个茅延安,这笔帐我记下来了……
  还无法肯定整件事情的真相,但至少最重要的关键已经确认,我拍拍紫罗兰以示奖励,要它紧盯着金老头和大叔,因为这两个人很有可能跑去挖宝。假如鬼物们突破结界,我或许有必要用那件秘宝来换取生存。
  村子周围的结界,似乎不如我们预料得那么坚固,特别是在那张契约被毁后,鬼物群以缓慢,但确实有在推进的速度,逐渐缩小了包围圈。雾中的狰狞形影一刻比一刻更清晰,尖锐的哭嚎声,更是无时不刻在耳边回响。
  也许是错觉,但我常常看到村口的怨魂,变化形象,隐隐约约显出一张嚎哭中的女性面孔。极有可能……那就是怨魂聚集起来的源头。
  战斗发生时,紫罗兰是我方目前的最大战力,但阿雪的魔法如果能有点进步,对我们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个女人最近总算有点自觉了,不用我催促,也会主动修习一些基础的入门魔法。
  大叔那边的问题,还是早点让她晓得比较好,虽然阿雪的个性质朴纯真,但也不至于在听了话后傻到跑去质问大叔,有个心理准备,也好有一点提防。
  而且,有必要找阿雪谈一谈,这丫头最近两天不知道是不是玩小婴儿玩疯了,常常躲着我,偷偷摸摸不知道在做什么。我不敢太低估这丫头的闹事能力,什么事都要盯紧一点。
  说来也是很想叹气,我本身虽然算不上好色如命,但在性事上的欲望却足称旺盛,有阿雪这么标致的一个美人儿在旁,紫罗兰又不再碍事,理所当然地是夜夜春宵。
  阿雪相貌既美,身材惹火丰满,肌肤白皙幼嫩,敏感度又好,确实是个很好的床伴,只可惜身上的处子贞咒未破,玉户紧闭不开,结果我就只能在她的肥白肉臀里销魂。
  我的口味很广,对肛菊没有排斥,不过和阿雪频繁的性事加起来,恐怕也破了我之前所有类似经验的总合,有时候想一想,还真是满懊恼的。
  “阿雪,开门,我……”
  话说了出来,但我却不给门里人反应的时间,重重一推,就在里头的惊呼声中强行入门。在可以掌握这女性身心的时候,我才不让她保留秘密,一方面是怕她莫名其妙给我惹出麻烦;另一方面,我不想糊里糊涂看见煮熟的鸭子飞到别人嘴里,很多男人就是对自己的女人大过放心,最后死得不明不白。
  仓促破门,就有突袭战的好处,我重重推门而入,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是阿雪坐在被褥凌乱的床上,怀里抱着小婴儿,错愕惊惶地看着我。
  “师……师父。”
  “干什么?这么奇怪的表情?当师父的不可以突袭检查吗?”
  我环目四顾,看不到什么可疑的东西,当然也没有看到不应存在的奸夫,随口问道:“你一个人闷在屋里头作什么?要你练的东西练了没有?”
  “小、小婴儿的母亲说有事要忙,托我帮她带一下孩子,喂孩子吃一点东西。”
  阿雪好像很紧张,我顺着她的视线往桌上一瞥,一个青花磁碗里盛着乳白色的香浓液体,不待我出声询问,阿雪就已经红着脸提出解释。
  “这是……小婴儿的母亲预先留下的,要我在孩子肚子饿的时候,喂给孩子吃。”
  我对婴儿这种生物很厌烦,不想浪费时间去接触,也很不乐见阿雪把精神花在这种生物上头。况且,连这婴儿的母亲都懒得照顾,别人在那边多事,真是可笑。
  “哦?喂给孩子的奶啊?份量不少啊,看不出那个婊……看不出那个女人还满有产量的嘛,嘿,你该不会自己偷喝过了吧?”
  被我问得满面通红,阿雪答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地死命摇头,我不想在这问题上多做僵持,趁着那个女婴已经被哄睡,一时间不会醒来吵人,要阿雪把她放到一边去,正起精神,问起她这几天修练的进度。
  “我、我有很专心的在练喔,从最基础的咒语开始……”
  与之前不同,这次阿雪在学习上的配合度很高,她的思虑虽然单纯,但头脑的聪敏却一如昔日,学习起来的进度自然不错,当修为进展到一定程度,能够慢慢引导出深藏于体内的魔力,那时便一日千里,和眼下不可同日而语了。
  只是,看她说得那么兴高采烈,这却让我感觉到异常。无疑她对修练黑魔法没有抗拒,但也应该不至于态度骤变若此,特别是每日修练时必须要以生灵鲜血祭袒的规矩,她没理由不向我抱怨的。
  (说话说这么快,她想隐藏什么?该不会……
  心念一动,我忽然伸手,将阿雪的右臂抓过,袖子掀高,在灯光下,手腕地方横七竖八的十几道鲜红伤痕登时暴露无遗,一看就知道,是匕首的割痕,最新的一道还尚未结疤,犹自淌着血丝。
  “这是什么东西?”
  “……”
  “大叔和我每天给你的那些鸡鸭呢?那些是用来给你祭献的贡品啊,你全都没有用吗?”
  虽然没有答话,但从阿雪紧抿着唇,眼中隐然泛着泪光的表情,就足够让我明白一切,当下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恼火之下,就想要一巴掌挥过去。
  提起了手,这一下却打不下去,眼角瞥见了那熟睡于床角的小东西,登时找到迁怒对象,一下重重打下去,但阿雪的动作快上一步,抢先把女婴抱走,让我一掌空击在床板上。
  “师父!”
  哀求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惊恐,我的怒气并未因此消失,但却在稍稍发泄后,有了让头脑冷静的空间,进行几下深呼吸,试着把心情平复过来。
  “你……给我一个不用发脾气的理由。”
  “我……人家不想杀生,也不想牺牲掉什么东西。”
  “你白痴啊!你以为自己现在练的是什么?黑魔法要求的就是牺牲与祭品,你把祭品全部放生,那练个屁东西?当初是你自己选择要练黑魔法的,这么快就反悔了?”
  “我没有后悔,黑魔法是我自己选择要修练的,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想要守护生命。”
  把女婴保护在怀内,阿雪仰起了头,坚持而倔强地说道:“修练的时候要求祭品,但只是要求一定份量的生灵鲜血,并没有说非杀生不可,不需要为了这样就牺牲一条生命啊。”
  受到反驳,刚才的怒气再次急涌上来,我几乎是气急败坏地骂出来。
  “所以你用自己的血代替?神经病,你这么舍不得杀生,平常怎么不看你吃素?就算吃素也一样是杀生,那你从今天开始绝食好了,这样的话,最后除了死你这个大奶怪之外,就不会有任何生命被牺牲了。”
  “不是这样的。”
  将女婴放回床角,阿雪蹲跪在我身前,满眼焦急地看着我。
  “阿雪也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在未来的某一天,或许我也不得不牺牲某些东西、某些……生命,来换取更多的东西,可是在那一天之前,如果能尽量多留下一个生命,为什么不做呢?”
  低声说着,阿雪轻轻摇起我的手掌,恳求似的说道:“这个样子……真的不可以吗?”
  或许是顾虑到我的喜恶,阿雪避免了“拯救”这个字眼,而用了比较现实的“换取”一词,这样的体贴,正是这丫头不变的个性。
  说来应该怪我自己没有识人之明吧,既然知道她是这种个性,平常就应该盯着看她宰杀牲祭,或是直接弄碗生血给她,虽然不是修练者亲自下手献祭,效果打折,但也好过这样自残的修练方式。
  回想到那一天,拿着万灵血珠的她,娇弱的身子一面发抖,一面却是几乎义无反顾地回刀自刺,任热血洒在灵珠之上。看似柔弱的个性,却有着永不改变的坚持,这样的一个小女人,我能用什么东西去迫她改变了?
  这么一想,登时觉得气馁,再看看阿雪泫然欲泣的俏睑,一股怒气就此散了,脸上虽是还维持着严肃表情,心里却已经能够平复过来。
  “或许,你说的也没错,黑魔法也分很多种途径,各有各自不同的修练方法,说不定有哪一门能够让你这种天真的家伙生存也不一定。”
  我并不是放弃了。好不容易让阿雪走上了这条路,哪有退缩的道理?只是晓得强逼无用,只能使用循循善诱的方式。
  在对于事物的喜好上,我是一个追逐黑暗美学的人,尽管还没有狂热到爱上毁灭美学的程度,但比起欣赏花朵盛放的绚丽,我更喜欢观看鲜花缤落、被蹂躏于泥地的那一刻。
  观看一个人的堕落与其过程,会让我感到愉悦,特别是一名高傲、圣洁的女神官,能够在这条黑暗的堕落之路上,走到什么程度?这一点光是想像就觉得兴奋了。
  我疼爱阿雪,但是这个基本的构想我不会放弃,并将会一直实施下去。
  目前阿雪修练的方向,偏重于亡灵、阴魂的技巧。死灵魔法只是黑暗魔法中的一门分支,并非全貌,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或许是最具实用性的技巧,所以我也积极与阿雪讨论、研修。
  “每天晚上,我都还听得见那些孩子们的声音,如果我能够在死灵魔法上有进展的话,就能够抚慰她们的不安了……”
  为着这个理由在修练,阿雪的话却让我有了异样联想。倘使说,那些羽族孩童的阴魂,现在仍围绕在阿雪左右,依附着她,那么,很有可能再藉由她们重现大日天镜的恐怖威力,只要这个战术能付诸实现,村子外头几百个鬼魅根本不算是什么。
  有了基本战术方向,我想要与阿雪深谈,但很不巧的是,那名女婴开始大声哭闹起来。
  “哎呀……”
  阿雪惊呼一声,突然涨红了脸,跟着就急切的哀求我离开,不要再吓坏孩子;我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不适合逼得太紧,依言退出。
  从当晚起,我就让阿雪致力专攻亡灵魔法的修练,尽管我们很努力,很希望作一点什么,但是不幸的事情依旧是发生了。隔天一早,村子里头又多了新的牺牲者。
  明明就已经被鬼物群包围了,却还是有人不信邪,想要往外头闯。两名剩下的见习神官,连同他们的伙伴,不愿意继续待在村子里,在契约之日被怒涌而入的鬼物群吞噬,执意外闯求生。
  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魔法不足以对抗数百鬼物合攻,贸然冲出去,只会与同伴一样下场,所以改了新的战术,先抓几名村人当诱饵,去吸引鬼物群的注意,他们趁机突围,而被抓的人里头……有着金汉良的妻子。
  整个行动被半夜不睡的茅延安给撞破,呼叫声引来了村人,两边形成对峙,虽然后来大叔的言语激怒奏效,令他们失神,被紫罗兰闪电窜出,咬断了一名见习神官的咽喉,场面大乱,可是我们仍然慢了一步,让情绪陷入狂乱的剩余几人,拉着数名人质一起往村子外头冲出去。
  虽然只是见习的,但光之神宫的神官,还是有着一定素质。唱颂出来的圣歌与经文,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光幕,庇护住他们。鬼物群对于这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幕,显得有些畏惧,不敢太过靠近,生怕在属性相克的情形下,被圣光蒸发得魂灵俱散。
  假若只需要面对三五阴灵,他们可说稳操胜卷,但当鬼物群的数目百倍于斯,就是另一种情形。
  “撕啦~~”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脆弱的光幕,在雾气中,我隐约见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是一个半边骷髅脸的女人。将近中年左右的岁数,还有着肉的半边脸,有几分姿色,脖子上浮现一道深深的血痕;破烂衣裳是多年前流行过的时装款式,颇为华贵,恐怕还是出自豪门,不是雾谷村附近山区该有的东西。
  乍隐乍现,从鬼物们的骚动来看,这名妇人可能是鬼物群的核心,而村人们在目睹她现身刹那的惊惶表情,更让我察觉事情的不寻常。
  “啊~~”大量阴魂从光幕的破口急涌而入,腐肉蚀骨,在悲惨的哀嚎声中,我们失去了最后的幸存者。
  从人们冲出村口,到化成一滩无法辨认的碎末血肉,只是几下眨眼的功夫。
  我觉得有些恻然,但却要忙着安慰趴在我肩头啜泣的阿雪。
  “怎么会这个样子……”
  茅延安重重一举,击向旁边的屋墙,恨恨地叹着气。表情看来非常沉重,但到底有多少真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相较于茅延安的反应,村民们就显得浑浑噩噩,像一群行尸一样,摇着头、垂手叹气,仿佛对眼前的悲剧已经木然,又好像有了自己不久后也将步其后尘的体认,慢慢地回到他们的屋子里。
  金老头和儿子的样子则正常得多,特别是金汉良,他慢慢地向前伸着手,像是想要拉回些什么,颤抖着嘴唇,眼中闪着泪水,干涩的喉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惊恐与悲痛的表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似乎是知道母亲已经不在,婴儿在祖父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在村外越来越尖锐的鬼物悲啸中,显得很微不足道,可是听在我们的耳里,却比什么东西都更深沉。
  趴在我肩上,在听见婴儿哭声后,阿雪的脸红了起来,身体不自禁地有了反应。
  她好像很想抱起那婴儿安慰,可是最后仍是看着金家父子把婴儿抱回家去,对他们一家三口来说,今晚想必是个很难过的夜。
  “师父,你可不可以……”
  阿雪好像要拜托我什么,可是却马上闭起嘴巴,从衣袋里拿出我整理给她的咒语小册子,快速跑回房里去,看来是已经领悟到了求人不如求己,能够抢在契约之日前,修成一点黑魔法,比什么都要有用。
  美丽的俏女徒能有这种自觉,为人师表的我非常荣幸,不过,这样下去我就没有立场了,为了把事情导往比较好的方向,我有我该做的事情。
  “喂,大叔,我们两个来谈一谈吧,不要用你那泡过洗脚水的臭剑指着我啊。”
  “哦,贤侄,深夜不睡,也不和雪丫头风流快活,你跑来我这里做什么?”
  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推开茅延安的房门,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粗茶,等待着我的到来。
  “你当初在这里到底藏起了什么?鬼物们的秘宝到底是什么?可别对我说你不知道啊。”
  我冷笑道:“我刚刚确认过一遍了,村子周围根本没有结界,怨魂群是因为遵守约定,所以才一直不进村子,但是契约今年已经被撕毁了,怨灵一冲进来,我们马上就会完蛋。为了大家好,你最好把你藏起来不说的那些事,先告诉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可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喔。”
  “少鬼扯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只是不想在阿雪面前太丢你的脸,所以才给你保留一点颜面,如果你不肯说,我把雾谷村里所有人都叫出来,一起听听看你怎么说。”
  两人一时间陷入对峙,紧绷的气氛,最后是由大叔自己打开了。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问些什么,不过你如果真想知道这村子的往事,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点别人的故事。”
  语气低沉,茅延安的表情十分凝重,再三告诉我,这是别人的事,绝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之后,这才开始说话。
  “我要先说明,这是别人的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喔。”
  “知道了,你要说几遍啊?”
  “这件事是我朋友的秘密,我答应过他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喔。”
  “吵死了,你过去干过什么事,赶快全部招出来吧!”
  大叔说的话,十句里面恐怕有五句半都不能相信,特别是这样的自我告白。
  不只是他,人们在牵涉到这种隐私事务时,常常会假托他人之名,来说出自己的事,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我朋友的朋友的事”这类藉口我早就听厌了。
  “从前有一个人,他饱读诗书……”
  “呵,真巧,我也认识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还是一个男人。”
  从大叔口中说出来的陈年往事,单纯就告白而言,实在缺少一个为恶者的原创性。
  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人,苦读出身,学得一手好画技,也弹得一手好琴,立志要出人头地,永远不再过苦日子。
  “为了离梦想近一点,那个英俊的男人离开家乡,到金雀花联邦发展,终于凭藉着出众才华,崭露头角……”
  “嗯?金雀花联邦?那个人不就是大叔你吗?”
  对于没出身、没背景的年轻亡人,要改变让会阶层,除了考入公职之外,最快的发达捷径,就是与贵族千金成婚。急于摆脱穷困的恶梦,男人选择了一名伯爵千金为目标,在连番苦心经营后,用了种种不道德的手法,终于得到了伯爵千金的身心,入赘伯爵家。
  “那个男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对入赘的耻辱不能忍受,虽然英俊的他对妻子有一点不舍,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拐带所有财宝,抛弃妻子出走。”
  “大叔啊,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你啊!是你啊!”
  男人卷带了大笔金银珠宝私逃,抛下刚刚生产完的妻子,到远地异国另起炉灶。
  只是,事情没有想像中的顺利,对于商场交易全不熟悉的男人,手上的资产越来越少,在一次投机行为中,输光了手边所有的家当,再次变得一贫如洗。
  为了躲避债主,男人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生活,但在他离开金雀花联邦的十数年后,当他正在某个小镇上贩画为生时,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结发妻子千山万水地追来,要他归还最重要的珍宝,男人打从心里不愿,但为免惊动旁人,又见到妻子衣着华美,首饰昂贵,当下恶从胆边生,藉口要归还她东西,把她带到僻静之处。
  “……那天,就在树林里头,一棵巨木的后面,那个男人冷下防地拿出手帕,捣住他妻子的口鼻,因为女人的反抗很激烈,所以他不禁越捣越紧,越捣越用力,直到那个男人发现妻子已经不再挣扎……”
  似乎因为说到了心中的隐痛,茅延安的表情极为阴沉,就连声音里也带着一丝丝的鬼气。
  “……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那个男人没有打算杀她的,他只想把人弄昏,抢了她身上钱财之后就逃跑,为什么她会这么容易就断气了呢?”
  “还在那个男人?我说那个男人就是你,你是聋了是不是?”
  我很努力地克制着耐性,不过事情都已经这么明显,这个男人还在遮遮掩掩,这么不干脆,看来实在是让人很火大,要不是勉强克制,我真想掐着大叔的脖子,先把他掐死算了。
  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错手杀人的男人,把女人身上的钱财拿光后,顺手就和同伙将人给埋了,但想不到没过几天,大雾就开始降临这个小镇。
  坦白说,不算是太惊心动魄的故事,以这作为大叔的过去,我甚至觉得还太过平淡了。大叔这样的才华与性情,应该是干下更惨绝人寰的大案,牵涉千百人性命,这样才够身分啊。
  只是,现在多说这个已经没有意义,根据大叔告诉我的讯息,我也开始构思,该怎么利用这些讯息,去面对契约之日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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