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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文字狱,弄死你全家

 
 
 
 
 
 

文字狱,顾名思义乃文字入罪的一种刑罚,这玩意儿上迄清初,下抵清末,在满清数百年历史中一以贯之,如幽灵般随行,处处能觅其踪迹,虽称不上全球独一份,但“集大成者”名号亦属当之无愧。

在号称“文人最好时代”的大宋朝,也曾出现过“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等文字狱案件,都是打打闹闹不足挂齿。但古代将这门捕风捉影的“艺术”发挥到极致的,却还得是“天朝上国”——大清朝。

不同于其他朝代,满清虽以异族身份入主中原,崇尚“国语骑射”,但骨子里却对汉文化仰慕有加,这就造成了其不可避免的自卑心理,而自卑到一定程度就转变成了自大。

在满清统治者有意争夺话语权,打压汉族文人的情况下,“文字狱”便成了其拿手绝活。有清一朝,大大小小的文字狱案件近180起,其中,乾隆一人贡献130起,在位60年,平均每年不来两次就觉得缺点什么。

而清朝文字狱不只规模大,且残酷异常,动辄株连上千人的案件,轻者发配,重者千刀万剐,颇有些“这次不整服你,就不姓爱新觉罗”的架势。

而提起文字狱,最著名的莫过于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传言,某年某月,雍正帝微服出行,至一书店内随手翻书,恰巧一阵微风袭来,将书页吹得上下不已。

这一幕被一书生看见,所谓“有才不显非君子”,书生决定装一把,高声吟道:“清风不识字,何必来翻书?”雍正以为讥讽自己,随即下令砍了书生脑袋。

当然,以上实属传言,只见于《清稗类钞》,但此说流传甚广,文字狱贻害便可见一斑。而真正凸显文字狱凶狠、血腥的,非“庄廷鑨明史案”莫属。

庄廷鑨,浙江土豪,自小双目失明,为人志趣远大,好附庸风雅,生平最大志向就是写一部史书传之后世,但无奈限于才华,只得出重金购买前明首辅朱国桢尚未完成的“明史遗稿”,想加以润色后署名出版。

还是限于才华,庄廷鑨索性大肆招揽江南名士编纂此书,称自己为“总编纂”,认真的修起书来。但天不假年,书稿尚未完成,庄土豪便抢先一步挂了,其父悲痛之余,请来更多名家修撰,最终成功出版,取名《明史辑略》大肆发售。

庄廷鑨总算可以“名留青史”了,但本书却被人发现有问题。可能编纂人员想与前书一致,故而直抒胸襟,直呼努尔哈赤为“虏酋”、将女真人称作“建夷”,并怒斥吴三桂等人是“叛逆”,毫不避讳,又奉南明隆武、永历等帝为正朔,不用顺治年号,这在满清统治者看来简直是“作大死”。

一年后,此书便被人告发,初登皇位的康熙随即拎起了屠刀。结案如下:庄廷鑨已死,开棺戮尸,庄廷钺、吴之铭、李令皙……凌迟,凡编书、刻书、卖书的一律处死,甚至刻字工、印刷工也照砍不误,家属男丁处斩,女子没籍为奴,反正一句话,只要跟本书有关联的,统统“拉出去砍了”。

真正雷厉风行,彰显大清风范。与此同时,地球的另一边出现了牛顿、笛卡尔、莱布尼茨等伟大科学家,而地处东方的大清国,由于文字狱大行其道,“考据学”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人人皆醉心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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