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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硬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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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皇家礼仪学院的臆想
  若是什么呢……他的意思,难道是说,他已经放。姐姐么?”
  根据和女王陛下的约定,月凝霜即便只是在心里面思考,都已经开始尝试着,称呼月霓裳为“姐姐”。
  尽管这个称呼的出口比较艰难,可总归还是要努力让它变的熟悉,变的自然,不是么?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秘密,或许,这个秘密,会伴随她们终身也不一定。
  直到离开王宫,月凝霜都没有弄明白,秦笛到底是选择去看月霓裳,还是选择不去。
  不过很快她便没有心思再去考虑这些,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得快乐时不尽情享受,反倒去想些有得没的,不是自己找不自在是什么?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秦笛直接给韩嫣打了个电话,让她安排些人手过来大月氏王国,重新组建一家新的投资公司。
  顺便再把雪儿、霜儿、玲珑这些目标不是很大的小女生,先一步带过来。
  左右都已经决定要过上真正自由自在的生活,把滨海的女人们都移居过来,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而这几天时间,无事可做的秦笛却和月凝霜一起,把大月氏王国好玩的地方彻彻底底的玩了个遍。
  快乐不知时日过,一晃几天过去了,韩嫣派来的先头部队,很快赶到了晨星市,并且和秦笛接上了线。
  尽管秦笛已经事先告诉韩嫣,这次玩的可能有点大,让她尽可能的寻找资本运作的顶尖高手。可当这些人知道,自己手中捏地盘子。有可能超过千亿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全都惊呆当场。
  秦笛虽然对金融不大在行,却有一个优点值得肯定。那就是:把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他只要时不时探测一下这些骨干的脑波,确认一下他们有没有动歪心思,就可以很好的把握全局。
  说起来。甚至比其他公司地老总,都要轻松许多。
  就在新组建的,名为大秦投资的金融公司紧锣密鼓筹备的时候,雪儿、霜儿、水玲珑一行。在水如烟地陪伴下,先一步来到了晨星市。
  她们是第一批到达大月氏的成员,第二批将会轮到齐青儿、颜媚、苏柔和蒋方秋云、荆棘雁等人。而且,她们将会分作两批,依照不同的路线,赶到大月氏。
  为了不引起大夏方面的不必要担忧。白兰香、韩嫣和苗雨菲、齐云露四人,只能排在最后离开。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和秦笛相关的女人,选择一起离开,目标就太过巨大,搞不好就会引起误会。
  即便是白兰香、韩嫣等人最后离开。还是要和军方打个招呼。按照秦笛地意思,把药方贡献出来,然后才毫无牵挂的离开。
  这一日。秦笛得到消息,蒋文静已经在晨星市国民中央大学地皇家礼仪学院安顿好,他已经可以去探望了。
  恰好也是在这一天的下午,水如烟一行也要抵达晨星市。秦笛索性先把车开到皇家礼仪学院,准备把蒋文静接到,然后一起去迎接水如烟一行。
  国民中央大学是大月氏王国最大、最好,同时也是最知名的国际性大学。
  在全世界知名大学排名中,从来没有跌出五名之外。历史最好名词,甚至排到过第二位。
  说起来,国民中央大学也是占了大夏的便宜。在大夏百年前屈辱的战败之后,民不聊生,许多有志之士走出国门,漂泊海外,四处寻找救国之路。
  有些人失败了,有些人成功了,成功地那些人,成了救民于水火的英雄。而失败的那些人,在大夏已经没了立锥之地,索性来到大月氏,隐姓埋名。
  却不想,大月氏王国地侦缉密探无孔不入,将这些人的履历上呈给当时在位的女王。那位女王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一眼就看出了这里面隐藏的莫大财富。
  当机立断,礼聘这些人进入刚刚草创的国民中央大学,任职教授。
  一晃多年过去,谁也没想到,包括那位灵机一动的女王陛下,也没有想到,在这些人的带领下,国民中央大学竟然创下了莫大的名头。
  更令人意外的是,国民中央大学竟然还成了华夏国学传承,最正统的一支!
  值得一提的是,国民中央大学的学士、硕士、博
  ,穿的并不是那黑不溜秋的墨西哥式破布,而是传统
  以第一名毕业的学士、硕士和博士,还可以有幸穿上状元服,夸马游街。
  这等充满了华夏古韵的特殊模式,一经推出便大受好评。甚至于,仅仅只是这一点,便成了许多外国留学生选择在国民中央大学进修的理由。
  秦笛乘着月凝霜的座驾,来到国民中央大学的时候,恰恰有幸遇到一群学士在照毕业照。
  一群莘莘学子,身着月白长衫,头戴峨冠,手持竹简,笑吟吟的站在一起,竟是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
  仿佛是老祖宗的精神传承,通过了他们的衣衫,他们的书简,他们的笑容,传递给了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儿一样。那种心胸为之一开,精神为之一振的愉悦,非亲眼目睹,难以感受其万一。
  目睹这一切,秦笛忍不住想到在大夏国内,所谓传统与现代的大辩论。
  有些人甚至认为,大夏文明传承的一切,都是应该丢进垃圾堆里的破烂。教给下一代,只会让他们变的酸腐不堪。甚至于还认为,大夏根本就是猪的后代,大夏的图腾应该是猪。
  对比大月氏的国富民强,对比大月氏全盘接受了华夏文明的传承,只是有选择的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秦笛忍不住想要叹息:真正的华夏文明传承者,其实已经变成了大月氏!
  秦笛一向认为,作为一个有着自己世界观的成年人,想事情,看问题,不能使用简单的二元论。这个世界,并不是除了是,就是否的。
  就像一枚硬币,它有正面,有反面,却还有中间不正不反的一面。若是不加判断,简单的认为是对,或者是错,其实和那些从不思考,人云亦云的从众者,好不了多少。
  车子已经开到了皇家礼仪学院,月凝霜按下车窗,却没有看到蒋文静的影子,不由得打断了秦笛的沉思,问他道:“阿笛,文静她在哪里等着我们呢?”
  秦笛停止了思考,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指着站在远处大树下面的一个红裙女孩道:“就在那里,我给她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月凝霜有些不安的道:“不好吧?她远来是客。身为地主,我应该迎接一下她才对。”
  说着就要下车,却被秦笛给拉住了,他笑道:“你呀,千万不要对她太客气!这妮子,最会顺着杆子往上爬。你要是太客气,别怪我没提醒你,日后会被她欺负哦!”
  月凝霜道:“不会吧?”
  嘴上虽然这么说,月凝霜还是迟疑了一下。
  乘着这个间隙,秦笛拨通了蒋文静的电话,等到她向着车子所在的方位看了过来,秦笛便探出窗外,对她挥了挥手。
  蒋文静在电话里脆生生的应了秦笛一声,便快步跑了过来。
  上了月凝霜的这辆房车,蒋文静不待秦笛把月凝霜介绍给她,便迫不及待的摸来摸去。
  然后她很是有些羡慕的惊叫道:“宾利雅致七二八?天呐!这辆车我只在车展上见过,磨了老妈好久,她都不肯买,说什么太张扬。我做梦都想有一辆这样的车,出门的时候,想怎么睡,就怎么睡,而且……还可以在里面做很HIGH的游戏
  秦笛有些尴尬的望了望月凝霜,摊了摊手,似乎在说:看吧,我就说,这妮子很疯狂的,什么话都敢说!
  以蒋家的财力,买几辆雅致七二八,确实不是什么问题,可就像蒋方秋云所说的,这车虽然很气派,也很合大家族的身份,可由于蒋家的政府背景,若是开上这种车,确实显得有些过于张扬了。
  哪怕蒋家的钱一分一厘都很干净,却也抗不住不知情的人戳脊梁骨。为了蒋家老爷子的仕途着想,蒋方秋云不得不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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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接风宴
  凝霜抿嘴轻轻一笑,把蒋文静拖到一边,也不知道在咕了句什么,两个女人顿时笑的花枝乱颤。
  然后,秦笛就被晾到了一边儿。两个女人才只第一次见面,就聊的跟许久没见的亲姐妹一般亲热。
  秦笛见状,只能摇头苦笑。男人和女人,的确不是同一国的生物啊!
  雅致七二八车厢宽大,到了机场,把水如烟一行四个大小女生全都塞进去,再加上秦笛三人,竟然都不觉得拥挤。
  可是女人一多,话也就多了起来。大家一起说话,噪音自然搞得秦笛很无奈。
  偏偏对此他还不能提出什么不同意见,毕竟,水如烟一行四人,很久没有看到他,对他热情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和月凝霜也是许久没见,和蒋文静又是刚刚认识。
  ……
  总之这一路,秦笛的日子极其的……难熬!
  接到水如烟几人之后,车子便直接开到了秦笛的住所。
  才刚刚来到满汉楼,下了车的几个女孩子,便忍不住大呼小叫起来。
  “哥哥,哥哥!你不是说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吗?怎么直接就开到酒楼里来啦?这里一看,就是吃饭的地方啊!”
  霜儿最先对秦笛提出了疑问,不过很快她便露出了可爱的笑容,道:“我知道啦!我知道啦!哥哥一定是怕我们路上没吃什么东西,饿坏了,所以先请我们吃饭。”
  “我猜的对不对呀,哥哥?”
  秦笛笑着捏了捏霜儿的小鼻子。道:“也对,也不对!我是要请你们好好吃一顿不假,不过我的住处,也在这里哦!”
  原来,因为秦笛现在还处于考核期地关系,是不能和月凝霜一道。住进王宫里的。
  住在酒店话,因为月凝霜的关系,也不合适。所以,贝莹心好心的提议。让秦笛住进容芳斋。
  容芳斋这栋位于满汉楼后面的小院子,是属于贝莹心女爵士的私人财产,她愿意贡献出来,自然是看在月霓裳和月凝霜地面子上。
  对于她的提议,母女两人出奇契合的,竟是同时保持了沉默。
  而最终的结果。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秦笛搬了过来。
  对秦笛来说。之所以愿意接受贝莹心地提议,除了贝莹心所说的,这里交通方便,而且便于他和王宫里的那位交换意见之外;最大的诱因,还是这里琳琅满目的美食。
  满汉楼大师傅的手艺。真是没地说。大到费心费力的一统江山,小到普普通通地一碗白饭,吃到嘴里。都能给人与众不同的享受。
  雪儿听到秦笛要请吃饭,立刻便捂着肚子闹了起来:“飞机上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我到现在都还饿着肚子呢!哥哥!哥哥!快点带人家去吃东西!”
  只有人小鬼大的水玲珑,没吵着要吃饭,却一直鬼头鬼脑的一会儿望望四周,一会儿盯一眼月凝霜。
  秦笛应了一声好,带领众人穿过满汉楼,让月凝霜带她们先进去。不等他招呼,看到他停下来地领班,立刻就迎了上来,微笑道:“秦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秦笛依照大大小小六个女生不同的口味,一共点了二十道菜,嘱咐他弄好之后,直接送进后院容芳斋,这才追上几人地步伐。
  “吴领班,刚刚进去的那是谁呀?很拽的样子,居然能陪着大大小小六个美女一起吃饭,真是羡慕死我咯!”
  刚刚看到秦笛离开,一直都在注意他们的一个服务生立刻凑了过来,嬉皮笑脸的向领班打听。
  “找死啊你!”吴领班和这个服务生比较熟,虽然骂了他一句,却没有生气的意思:“他是什么人我不清楚,不过我却知道,他和咱们贝莹心被女爵士很熟。而且……
  “而且什么?”
  只是听到贝莹心的名字,服务生的心里面已经像是猫儿抓过一样的难受,谁知道听吴领班的意思,竟然还有更劲爆的消息没有透露似的。
  “而且刚刚进去的六个人里面,还有公主殿下!”
  “什么?吴领班您是说……”
  “我什么都没说!”
  吴领班在嘴唇上比了一下,道:“出我之口,入你之耳。记得管好自己的嘴巴,要不然……”
  说完,便不再去管服务生,
  己的事情。
  秦笛搬到容芳斋住之后,因为要顾及到对民众的影响,月凝霜想见秦笛的时候,只能约他出来,并不能像她原先想过的那样,天天和他腻在一起。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贝莹心邀请秦笛住进容芳斋,她当初是保持了沉默的。也就是说,实际上,她是默认了某项规则的。
  所以,今天走进满汉楼的时候,她还是刻意化了一下妆的。
  偏偏吴领班眼尖,仔细打量了一遍六个女生,结果就认出了月凝霜。
  倒不是月凝霜的化妆太过失败,要怪也只能怪这吴领班有项本领:可以轻易的看破别人的伪装。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经常在网路上辨认PS过的图片,原画出自那里,久而久之练出来的本领。
  吴领班说六个人里面有公主,不过是随口那么一说。却被那个服务生暗自记在了心里,并且偷偷的拨通了一个电话。
  ……
  容芳斋范围很大,而且这复古的建筑风格,除了月凝霜之外,其他五女几乎没有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
  一时兴起,她们忍不住拖着月凝霜,四下里乱逛,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若不是秦笛阻止,她们简直有走遍每一个房间的兴致。
  “姓秦的,真是看不出来,你在这里混的还不错嘛!竟然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都已经和秦笛深入的交流过,发生了那么亲密的关系。水如烟对秦笛的称呼,依然不改,一开口,就是一句“姓秦的!”
  尽管早就熟悉了她的性格,月凝霜听到这个极其另类的“亲密”称呼,还是忍不住想要苦笑。
  最初水如烟这么称呼秦笛,只不过是一直对他有意见,想要提醒他自己的存在罢了。可后来,这个称呼干脆就变成了她对秦笛的爱称。古怪而又另类,却又让人无可奈何。
  只有蒋文静是第一次听到,忍不住问道:“秦大哥,你不是说这位水姐姐也是你的红颜知己么?那她怎么这么称呼你啊?”
  水如烟也算是比较生猛的侠女一号人物了,听到蒋文静这么问,还是忍不住有些脸红。
  不等秦笛回答,她便抢先道:“这个话是没错,不过每个人都有一些习惯,我也是这么叫他叫习惯了。”
  “啊,对了,洗手间在哪里?我想上个厕所!”
  显然是怕听到蒋文静继续追问下去,也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把她给拖了过去,让她陪自己一起上厕所。
  这种做法……是传说中的尿遁哎!秦笛望着水如烟,暗自偷笑。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水如烟的软肋。
  不知道是不是越是脸皮厚,越是生猛的女孩子,就越是怕人家单纯而又直接的语言?如果是的话……
  等到水如烟带着蒋文静回来,酒菜已经摆上了桌。
  或浓郁、或清淡的香味,哪怕是刚刚吃过饭的人闻到,都恨不得扑上去,痛痛快快的再吃一顿。
  至于水如烟这四个刚刚下了飞机,很是有些饥肠辘辘的女孩子来说,自然更是诱惑无比。
  “好啊,你们居然不等我就开吃!”
  水如烟顾不得去照顾蒋文静的速度,飞一般的冲进房内,却见雪儿、霜儿几个小女生尽管都已经快忍不住了,却只是眼馋的在满桌子的菜上来回看,并没有动手。
  她这么突然吼一嗓子,然后冲进来,却发现谁都没有举筷,个中的尴尬,实在让人忍不住想要钻地洞。
  好在水如烟也算是修炼有成,皮厚有术,干咳了一下,又道:“我就说嘛,你们怎么不先吃呢?还专门在等我回来呀?嘿嘿,你们真是客气。那啥……
  “哈哈……
  水玲珑最先忍不住,笑出声来。其他人被带动,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一顿丰盛的接风宴,便在开怀大笑中,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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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被夺妻的男人
  芳斋的傍晚有些静悄悄,一路上吵得秦笛耳根发麻,主力军们,被满汉楼的美食彻底诱惑了肚皮。
  一个个吃的小肚子滴流滚圆,动都没办法动上一下,只能任由秦笛扶到偏厢里,或是半躺在床上休息,或是靠在安乐椅上消食。
  目睹这一幕,秦笛心里很是有几分大笑的冲动。可是考虑到被人秋后算账的危险,他只能把这份得意埋藏在心里,等到招呼好众女,自个儿出门之后,这才狠狠的放声大笑起来。
  “凝霜姐姐,是哥哥在笑么?”
  一直试图和月凝霜套近乎的水玲珑,最先反应了过来,小声的问道。
  “有些像,不过我不大敢确定呢!”
  月凝霜出身皇家,原本是不会那么不顾仪态,吃那么胀的。可看到身边的姐妹们,一个个风卷残云似的狂扫,搞得她也被带动了情绪,疯狂的加入到了她们的扫荡大军里面。
  结果,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只能半躺着,有气无力的呻吟两声。若是被不知情的听到,还以为一屋子里好多人在待产一样。
  水玲珑其实并不关心秦笛在笑些什么,又是为什么发笑。她心里面想的是,自己应该跟月凝霜多聊聊,看看能不能从她那里,套出点什么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月凝霜的皇家背景,从来都没有大肆宣扬过。即便是在秦笛的女人中间,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
  水玲珑这小妮子,显然并不属于可以知情的一员。
  偏偏她地头脑太过聪明,虽然情商比较低。但却并不妨碍她通过对周围的环境分析,通过别人对月凝霜的卑微态度里,窥豹一斑。
  抛开水玲珑动的小心思不谈,且说秦笛这边,不过几声大笑,竟是招来了麻烦。
  不。也不能说是笑声招来的麻烦。确切的说,应该是这群人本来就是冲着秦笛来地,只不过是他的“嚣张”笑声,为这些人起到了指路的作用罢了。
  “哪里来的野小子。竟然敢在容芳斋外面笑地这么嚣张,难道你不知道,这满汉楼是谁的产业?”
  随着一声爆喝,便有一群人气势汹汹的冲到了秦笛面前。
  秦笛随意的打量了一下,有了那么一点小发现:那个爆喝出声,颇有几分让人以为这满汉楼是他家里产业的公子哥。竟然并不是领头的。
  依次打量了一遍这群人,穿着光鲜地共有五个。跟在屁股后面的黑西装却足足有四十个之多。平均一个人至少带了八个保镖,到底是这些人太怕死,还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人多力量大”?
  没功夫搭理这群闲汉,哪怕感觉到这群人极可能就是冲着自己来地,秦笛也不想和他们搭什么话。转过身子。竟是对这么一大群活人来了个集体无视,就这么牛逼烘烘的要走。
  “你***给我站住!在晨星敢这么无视你家贝大爷的,老子已经十几年没有遇到过了。小子。识相的,赶紧给大爷跪下磕几个响头,兴许我心一软,今天会放过你也不一定。”
  爆喝地那个年轻男子脸胀的通红,就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冲动地跑到秦笛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就是一通臭骂。
  有四名保镖可能是他的手下,害怕他有什么闪失,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在他指着秦笛鼻子的时候,这四个人飞快的向四周一散,竟是隐隐堵住了秦笛重新进入容芳斋的退路。
  秦笛淡淡扫了一眼自说自话的所谓“贝大爷”,心里面不禁暗自皱眉:也姓贝?这个姓,似乎不是什么大姓。应该没那么巧,恰好是贝莹心的亲戚吧?
  他会这么想,倒不是对贝莹心有什么想法,也不是想要给贝莹心留什么面子。只怕怕打到一半,贝莹心突然跳出来说那是她亲戚,会让他觉得很不爽。
  秦笛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与其搞到最后只能弄一半,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弄。
  不过……有些欠抽的小子,显然不在此列。
  居然敢让秦笛跪下磕响头,还说什么“会放过你也不一定”。这么不知死活的纨绔,秦笛已经有些日子没见过了。
  也亏的是在晨星,若是在滨海,敢说这么
  混账话,不用秦笛自己动手,都会有人跳出来帮他抹
  领头的那人,从一开始就很屌,只在看到秦笛的瞬间,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好整以暇的,让人搬来椅子,斜坐在上面,漫不经心的一边抽烟,一边打量周围的风景。
  那感觉,就像他是专门来这里吹风似的。
  “就凭你?”
  秦笛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嘴角挂着几分嘲讽的冷笑,指了指一群人,道:“加上他们,都不是盘菜!”
  自称贝大爷的贝小鸣怒了,浑身的血,像是被丢进锅里煮沸了,再灌回血管一样,那澎湃的感觉,让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你***给我去死!”
  贝小鸣一声怒吼,挥起拳头,就往秦笛的鼻子上砸去。
  秦笛英挺的鼻子,一早就被他嫉恨在心里,一开始动手,他想都没想,直接就往这里招呼。
  贝小鸣的四个保镖动作也不慢,就在贝小鸣暴起伤人的同时,他们也一起向秦笛扑去。
  这些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干。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两个不着痕迹的贴着贝小鸣,看似是配合着贝小鸣,围殴秦笛,其实却是在保护他,以免遇到高手,伤敌不成反被伤。
  另外两个却是从背后抄了秦笛的后路,一左一右,砸向他的后腰,看样子,是打算先废了他的反抗能力,再把他捉住,然后任由贝小鸣好生蹂躏。
  一主四仆五个人倒是打的好算盘,可惜搞错了对象。
  “哎呀!”
  秦笛压根就没躲贝小鸣的拳头,看都没看,直接一拳砸了过去,和他对了一拳。
  贝小鸣顿时像是被一匹烈马给撞了一下似的,直接被砸退了一两米,差点没撞进带头的那位公子怀里。
  虽然没想对贝小鸣留手,可下意识的,秦笛还是没有竭尽全力,最多,也就使用了不足十分之一的力气。
  感觉上就像是用一根小指头,去和小学生掰腕子一样。
  可对几个保镖,就没那么客气了。秦笛伸出脚,一路踢过去。
  那四个保镖就像是被汽车给撞了一样,两个飞进了喂着锦鲤的池塘,一个被踢上了树梢,还有一个干脆被踢进了人堆里,差点没砸伤其他的保镖。
  “阳大哥,点子扎手啊!”
  贝小鸣勉强站起来,看到这一幕,不禁倒抽了口凉气。原本还打算再冲上去,和秦笛较量一下的。看到自己的手下和秦笛的交手,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他几乎是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开玩笑,要欺负人,当然是找弱的欺负才好玩。欺负比自己强的,那不叫欺负人,那叫找虐!老子又不是自虐狂,才没那个嗜好!”
  贝小鸣一边暗自嘀咕,一边腆着脸凑到带头的那位公子身边,道:“阳大哥,这臭小子不好对付啊!我怕咱们全都冲上去,也不见得能伤了他!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从我舅那里,调一批狮鹫护卫队员过来镇场子。
  ”
  被称为阳大哥的带头公子,名叫阳犀,是阳氏家族的长孙,说起来在大月氏,也可以算是纨绔里面的头一号人物了。
  阳氏家族和月家的关系,很有点意思。几乎每隔几代,就有一个阳家人,能娶到月家的女子为妻。说是世代皇亲也不为过。
  而且一般情况下,至少三代之内,就会娶到一位公主。
  上上代的公主,也就是当今女王的老娘,那是一个连东条隐疾之流的狂夫都怕的铁娘子。阳家人自然也没那份魄力,敢把她娶进家门。
  当今女王陛下,阳家人努力了许久,费了老鼻子劲,结果又是鸡飞蛋打一场空,让人家女王陛下在海外找了个夫婿。还差点让那个男人当了亲王,若不是大月氏的诸多家族共同努力,说不准大月氏就有了有史以来的第三位亲王。
  而到了如今的公主月凝霜殿下时代,追求他的阳家人,自然就是眼前这位阳犀阳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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