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贫穷,不是经济的窘困,而是种生活方式。
最可鄙的愚昧,不是智商的欠缺,而是种道德残疾。
各位好,这两天,一直有读者给我私信留言点题:小西,请关注一下被拐女性问题吧。请给那些被骗到大山深处、被“买主”用铁链拴住,沦为生育机器的女孩说句话吧!
这样的留言很多,我一直都没有回复,原因其一是毕竟还在过年期间,我实在不忍心用这么沉重的话题去搅扰更多读者过年的意兴。
其二,是因为近期发生的那起被广泛质疑为拐卖妇女的案件,和前些年我看过的一部电影实在太像了。我想那部电影重新看一遍之后再动笔。
那部电影叫《盲山》。
它是李杨导演指导的“盲”三部曲之一,在此感谢一下这位导演和该片所有演职人员,早十几年之前,就将我们社会中这颗长期存在的、骇人听闻的毒瘤,真实而血淋淋的展现在了我们所有人面前。
与扑朔迷离的现实不同,《盲山》这部电影讲了一个非常简单、“普通”的拐卖事件:
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白雪梅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被一对人贩子以“上山挖药材”为名,骗到了某个穷困村庄,卖给40岁的德贵做“媳妇”。
白雪梅刚开始央求、其后反抗,找村干部的投诉,但终归都无用。她先是被关起来,而后被德贵在其父母的帮助下强奸了。
万念俱灰的雪梅先是绝食寻死,而后慢慢振作起来,试图逃脱。
但她很快发现,她所挑战的是“盲山”那黑暗无比、却又铁一般坚硬的“村规民约”。
这里的村民们都觉得,你被德贵“买”来做媳妇,那你就是他的私有物品了。他平时怎么强奸、虐待、拘禁你,我们管不着,“那是你们家的事儿”。但你如果想跑,或者有人胆敢帮助你逃跑?不好意思,全村无论男女老少,都会被发动起来,把你抓回来,并惩治帮助你逃跑的“叛徒”。
所以雪梅的几次逃亡最后都失败了,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她靠向村里小店店主出卖肉体换来的四十块钱,已经跑到了临近的县城,并坐上了去往别地的公交车。
可是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部电影将迎来一个光明的结局时,雪梅“丈夫”带领的村民还是拦住了汽车,公然直接将雪梅架走,有人敢阻拦,他们就说“这是我媳妇儿,用你管?”再问就说“她有精神病,别听她胡说!”
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在中国,说被拐买的妇女“有精神病”真是一句百试百灵的挡箭牌。那些买主们本来就是上有当地恶俗撑腰,同村村民一般都跟他统一口径,这时候,再污蔑一句被拐妇女“有精神病”,就把一切能让被拐妇女获救的手段都断绝了。
果然,这句话一出口,雪梅居然在当地民警的面前硬生生被村民们绑回了盲山。
在买主的多次殴打、强奸下,她绝望了,最终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儿子。
但雪梅没有丧失对生活的想往,在她挺着大肚子时,她还想着为村内相熟的辍学孩子补课。
看到这个地方,我一度很担心导演要把本片往《嫁给大山的女人》那种狗血大团圆的结局发展:雪梅“以德报怨”,成了当地的代课老师,为毁掉她一生的大山贡献“正能量”。
《嫁给大山的女人》,我看过的最恶心的片子……之一。
但还好,没有,导演最终给这部漆黑的电影,安排了一个血淋淋的结局:
影片的最后,那个孩子在他“白老师”的教育与感化下挑战了那黑暗的村俗(真的,救救孩子),寄信给了雪梅父亲,父亲带着自己地区的警方千里迢迢赶来营救女儿。
可是故事的黑暗在这里也迎来了高潮:即便见了警车,当地村民还是“没怂”,居然纠集起来“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公然阻拦警方执法。
来的民警没有办法,选择了自己先撤,留下雪梅的父亲和女儿在当地村委会避难,并告诉他们,坚持一下,很快就回来。
可警察前脚刚走,后脚村民们就立刻在村支书的默许下冲进来,德贵揪住他的“老丈人”就是一通暴打。雪梅在绝望当中终于做了一件让观众压抑了一整部电影的情绪得到释放的事情——她抢过一把菜刀,毫不迟疑的挥刀砍下了这个毁掉她人生的禽兽的脑袋!
世界顿时清净了。
在苍凉诡异的山歌当中,电影在这里戛然而止。
从年二十九到初三,我是分了六七段才断断续续的把影片看完的——电影的确是好电影,质感非常的好,但看的实在是太堵了,看的我怀疑人生。
而更让你感觉堵得慌的是,这部电影反映的现象,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其实是广泛存在的。
即便抛开那个身世未明、一连产下七男一女却仍被铁链拴住关在小黑屋里的丰县“神经病”母亲不谈。近有《女大学生被拐17年,与老光棍一起睡猪圈,父亲解救女儿后原谅凶手》这种窝心报道,
远有谢致红、贾鲁生于1989年就写出的长篇纪实文学《古老的罪恶》。
人贩子拐卖、糟蹋女性,这种罪恶的活动在我们国家的一些地区,可谓是一种既古老又在当代“生生不息”的邪恶勾当。
而对于这种行为,我有两件事不吐不快。
第一是对于拐卖、收买妇女的量刑问题。
诚然,拐卖妇女是我国渊源已久的一种恶俗,但同样应当看到的是,哪怕是历代帝制王朝,至少在明文刑律上,也会对诱骗、拐卖妇女的罪犯施以重拳:秦代对人贩子不论主从一律处死;汉代加重,要五马分尸,还弃市不许家属收敛;唐代为首者绞立决,从者流三千里,蒙赦亦不得归;元律一律处死;清律主犯斩立决、从犯斩立决……
甭管这些律法在古代有限的司法效率下能多大程度的获得实现吧。这些重刑首先表明了一个态度,那就是国家王法跟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应该是势不两立的。拐卖人口,尤其是妇女,从某种程度上说,比强奸甚至杀人更加可恶。因为它和这些行为一样是抢劫并剥夺了受害者的贞操和生命,用的还是一种更卑劣、更痛苦的手段。
但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对收买人口者的处罚却一直是很轻的。
就像我在《窃人子女,毁人一生,只能判不到三年?凭什么?》一文中提到的。即便是我国现行《刑法》,援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一款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该法条第六款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受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说白了,如果你买个媳妇或买个儿子,最高判三年,如果你不虐待被拐者,事发后不阻拦解救,还可以判的更轻。就像罗翔老师曾在其课上警告女生们的:“买你的量刑相当于买20只癞蛤蟆,你连鹦鹉都比不上。”
当然,我知道,现行法律这样量刑,可能有很多历史原因——比如高限执法成本政府无法负担的问题,比如历史上对某些老区既有民俗的妥协问题。
但我想说的是,这些原因,都不应该成为今日阻碍中国加重对收买人口者处罚力度的阻碍——今日的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全面小康社会,如果对这样侮辱和践踏公民基本尊严的恶行,公权力都不能摆出势不两立、比喻除之后快的姿态,怎能说明自己对国民的生命与尊严有起码的进行保障决心呢?
法律,不应因为一种恶俗在民间广泛留存,就畏葸、迁就。至少应该把“重罪化”这顶帽子先扔过墙去。否则那种被拐女孩父亲被迫“原谅”强奸自己女儿的“丈夫”,当地村民公然集体阻碍打拐民警执法,甚至一些地方有关部门不认真彻查拐卖事件,敷衍塞责、捂盖子的行为,就会堂而皇之的一再发生。因为收买人口者压根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大错——这帮人不懂法还好,懂法更糟:不就买个人吗?说破大天去你就能判俺三年而已!
这么多年,这么多受害女孩,够了,真够了。我们的法律,不应当再助长这些愚夫愚妇的嚣张了。
关于量刑的事情,请原谅我就这样点到为止吧。
我更想谈的是另一件事,那就是滋长在这些“盲山”当中的、在我们看来畸形而古怪的乡村道德。
在《盲山》这个电影中,对于那个囚禁雪梅的村庄,你会有一种古怪的观感——这个村庄的村民们,他们到底有没有道德感呢?
你说他们有吧,他们对一个活生生的女孩的哀告、求饶,几乎毫无怜悯与同情,完全把她当做的买她的丈夫的一件重要私人物品,来看待。他们平素一起监视女孩行动,一旦她逃跑,还会合起伙来一起去把女孩抓回来。
可是若说这般跟就是一群穿着衣服的禽兽,一帮会干点证明营生的土匪,好像也不太合适。
在被拐妇女之外,这些村民又似乎有我们熟悉的那种“道德”,在村里也敬老爱幼,还可能非常孝顺自己父母,对子女(尤其是视为香火的儿子)非常宠溺,在乡村内部,遇到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他们也会发声谴责,一起维护,你不能说这些人就完全没有道德。
最奇怪的是,这些“盲山”与外界社会其实是保持相当程度互通的,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城里领导会下乡考察,村民也懂怎么热情接待。村里也有小学,村民们也都多少读过一些书,邮递员会常来送个信,甚至我们可以猜想。假如这样的村里,通上网、村民们用上手机,这些“德贵”涌到网上骂汉奸、卖国贼的热情,可能远比你更起劲——因为从影片中谁敢帮助被拐女孩,就会被视为“村奸”,轻则挨揍、重则被赶出村的规矩看来,这些村民在维护集体这方面的道德感,不是匮乏,而是严重过剩的。
那么这些盲山的村民,到底有没有道德呢?
只能说:他们有,但不是我们所熟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那种道德。
我们所熟悉的那种道德,其实准确的名字应该叫“普世道德”。它的基本原则是把所有他人都起码当做人来尊重。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家说“我佛慈悲,普度众生”
基督教说“人人皆是上帝孩子”
伊斯兰教也说神对非穆斯林的世人“普慈”。
所有能跨入轴心时代门槛,并长久存在、传承至今的文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承认你只要和我一样是个人,跟我一样喘气儿,我就应该对你有起码的同情与怜悯。
但,在这种普世道德之外,人类其实还有另一种道德模式,我们可以称之为“盲山道德”,因为这种道德,就像电影《盲山》那些村民所反映的那样,它只针对自己村庄、族群内部的人有效——你是我村里的人,是我三舅的丈母娘的二侄子,那行,咱俩可以按着正常的道德规矩来,欠债还钱、朋友妻不可欺、尊老爱幼什么的规矩都讲上。
但是如果你是个外村来的女孩,那不好意思,这套道德标准对你统统无效,任你再怎么哀求、抗争、申诉,也无法激起我丝毫的怜悯之心。
甭管你是被娶来的、骗来的还是拐卖来的。你在我们这里都没有基本的做人的权利。因为你在我们心中就是个物不是人,是德贵花大几千买来的“人形牲口”。
这就是白雪梅这种被拐女孩的最大悲剧所在,她掉入到了一个不把侵害她这个“外人”视为罪恶的“盲山道德”当中。
其实,在人类的历史上,这种只在自己的村庄内部讲道德,不把外人当人看的“盲山道德”,只怕比普世道德更加源远流长。你今天去博物馆,会看到介绍人类史的第一个展区一定放着一堆的原始人头盖骨。什么北京人、元谋人、蓝田人、山顶洞人、尼安德特人、克罗马农人的……
你是否会感到很奇怪呢?这些原始人的头盖骨都在,其他骨骼都哪儿去了呢?
是的,在人类在有文明以前,原始人头盖骨的产量好像远远多余身体其他部位的骨骼产量。
回答是:它们都比较容易敲碎,于是被其他部落的人“敲骨吸髓”的吃掉了——是的,你看到的这些化石其实是一些餐后残余,原始部落食物匮乏,如果征战或者绑架了其他部落的人,杀了吃掉是一种获取能量必须的常规操作。
本质上说,我们的祖先都是一群有着“盲山道德”的野蛮人,他们必须对自己部落(村庄)的人讲起码的怜悯与道德,为的是协作时的安全。但同时又必须对其他部落的人不讲道德。不把他们当成同类,为的是在吃他们的时候不感到恶心。
咱中国人说“天不生孔子,万古如长夜”,西方基督徒说“耶稣代世人赎清罪孽,订立新约。”但即便在轴心时代各大文明相继萌发相似的普世道德之后,“盲山道德”依然是在长期存在的,中国古代一遇到灾年,有一个恐怖的词汇就会如梦魇般呈现出来:“易子而食”。其实据考证,古代大多数的“人相食”都是发生在村际之间,同村庄沾亲带故的人群之间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互相吃,而是试图到邻村去武装“借粮”甚至“借人”来吃。
有的时候打着打着,混的最壮的那一支流民突然反应过来了:“直贼娘,俺们都混这么壮了,干嘛不去抢官府呢?”于是一场危及旧王朝生命的“农民起义”,也就应运而生的。
这可能就是历史的真相,无数个村庄之间,丰年温饱,则易女而拐;灾年饥寒,则易子而食。在盛世浮华的外衣下,曾是一个由无数“盲山”拼合而成的共同体。
而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也离我们时代最近的一座“盲山”,其实就是二战时代的日本——你是否曾感到奇怪?二战当中那些在中国烧杀抢掠,在华夏土地上干尽了一切禽兽不耻的恶行的鬼子兵,他们在二战之后怎么能正常融入战后日本社会了呢?
而且大多数人,好像还都挺人模狗样,在他们本国当了遵纪守法,不杀人不放火,甚至捡了钱包也要归还失主、看比赛从不乱扔垃圾的“模范国民”?
答案就是,二战时的日本,其实就是一座一亿人口、横跨四岛的巨型盲山。生活在其中的人,有着跟盲山里“德贵”们相似的道德标准——是我村里(国家)的人,我跟你讲道德、懂礼貌、什么事情都按着规矩来。如果你不是我村里(国家)的人,是”外人”(日语里还真有这个词儿),那你在我眼中压根就不算个人。
而外人中,如果你力量比我强,那还好,我会畏惧你、谄媚你。可一旦你力量不如我,那不好意思,男的杀,女的奸,没商量!你的任何哀求挣扎,不会激起我的丝毫怜悯。因为你在我眼中就是个物,你不算人。
什么是“盲山道德”?这就是最典型的“盲山道德”。它如此原始、野蛮、狰狞,而恐怖。但却真实的留存于世,在很多地方,甚至活跃至今。
在电影里,当被拐的雪梅哀求德贵放了他,并给他普法,说买妇女是犯法、要坐牢的时。德贵非但没有醒悟,反而理直气壮地反驳说:谁娶媳妇不(是)花钱(买)的?城里人花钱更多!
你看,这就是一个有“盲山道德”的人的典型心理状态:相比于毫无道德感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的观念其实更为固执,甚至对法律与普世道德怀有一种瞧不起和轻蔑:装什么装,你们跟我还不一样。
在现实中,你可能也会遇到相似的反诘:“你又不是被拐妇女的家属,你拦着人家娶媳妇干什么?”“这样村里的男人,如果不买被拐妇女,你让人家断子绝孙吗?”“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我们且不论这种丧天良、道德观念畸形的村子,就算消亡了又有何妨?单讨论一个问题:默许、放任,甚至纵容这种原始、野蛮的“盲山道德”横行,是不是真的能帮助那些盲山发展?
我的回答是恰恰相反。
在这里,我想纠正一个流传已久的误解:传统解释往往认为,这些村子是因为太穷,所以才“不得不”买媳妇传宗接代。好像贫穷是他们作恶的理由。但事实上,这样的村庄,往往正是世世代代遵循着买媳妇这种“盲山道德”,所以才永远陷入到了贫困的死循环当中。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盲山道德”在看似精明、抱团、野蛮生长的表象下,存在着一个致命的弱点。
还是先以日本为例,如前所述,日本在二战时,几乎就是一个国家级的巨型盲山——对本村(国)人我讲道德、正常处。到了外人我凶相毕露,奉行零道德主义。这样做一开始,确实增强了他们内部的凝聚力,得了一些小便宜,可是慢慢地,日本人发现他们不得不与全世界开战,最后闹的四面楚歌,被两颗原子弹和平了算完。
为什么?
理由很简单,因为遵循“盲山道德”的你们既然只对你们的“村里人”讲理,对外人不讲理。那外人当然也就不会跟你讲理。最后,你的身份、利益,也只能在这个小圈子里获得承认,
你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就会被高度限定在你愿意讲理的这个“盲山”当中,天长日久,要么你憋穷、憋死,要么把你憋疯,仇视“盲山”以外的一切人和物。
这,可以被称作“盲山悖论”吧。
我们看“盲山”这种故事,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我不知你有时候是否会感到奇怪:那些“买媳妇”的男人说不得不买是因为穷,正经途径找不到老婆,而穷的原因则是地贫田薄,打不着粮食。那这些有手有脚的人为什么不出来打工呢?离开这个小山村,哪怕每年一部分时间,也能改善自己的生活。至少改革开放,城市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这条生路还是有的。
可是看了《古老的罪恶》这种书,你就知道他们不能走,因为他们“买”了媳妇了啊。买媳妇的钱基本都是这一家的全部积蓄(想象一下你买房),要天天在这个媳妇旁边看着,别让她跑了。
而他又不能像普通打工夫妻一样带着媳妇到城里讨生活——因为他们的这个夫妻关系,只有在他们这个村里,才是受“盲山”式的村规乡约保护的。去了城市,媳妇立刻会跑,这时就不会有村民替他盯梢、看人了。
而为了更深度的锁住“媳妇”这个他“买”来的最重要财产,最好的方法,又是电影中说的“早点生个娃,她就安心了”。所以“买”(或所谓“捡”)媳妇以后立马开始造人,又是这些人必须遵循的套路。
如果生的是女孩,他们是不会好养的,甚至会像电影中一样直接杀掉,因为这些人算得清账:我媳妇就是被拐来的,我花钱好不容易养大个女儿,也被拐了怎么办?所以女娃是赔钱货,不能要!
如果生的是男孩,那问题又来了:男娃养大了以后要不要娶亲?不能“捡”的话,就得买,买又是一大笔钱。从哪儿出?那只能让他早早辍学,打工或者干农活攒钱,好将来“捡”个媳妇。最好男娃生的再多一点,这样在村里能被人看的起——毕竟,如果出了村里谁家媳妇跑了,要出去绑回来这种事的时候,是看谁家的男丁多谁说话分量大的。
这恐怕就是“盲山道德”下一个村民最真实的生存境遇:在他们眼中,守着几亩薄田、茅屋,买媳妇、生男娃,再买媳妇,再生男娃,是他们祖祖辈辈“一直这么过来”的生存逻辑。而他们这套规矩“不好使”的城市机遇,对他们来说则是不存在的。
偶有不认同这套“盲山道德”的村民,都想方设法离开这些地方了。留下来的人都是被这套“盲山道德”高度驯化的人,他们高度依赖这套“道德”体系,不敢离开它羽翼的庇护。
盲山的铁链和小黑屋锁住了那些可怜的被拐女孩逃生的脚步,也锁住了这些男人们眼界和内心,他们心灵是暴虐、野蛮、愚昧、颟顸、而又狭隘、封闭的。贫穷,不仅仅是他们的经济状态,更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所以我们也能解释,为什么中国有些“盲山”村,明明并不处在大山深处(有些甚至可能就在东部平原上)这些村庄,无论是农业条件还是交通条件明明都还算可以啊。为什么一代代人就是穷到必须从人贩子那里买媳妇,把“延续香火”“多生男娃”成为他们一辈子的人生目标呢?
因为阻碍他们走出去的“山”,不在地理上,而是他们那颟顸闭塞、与现代文明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村规乡约”。
因为让他们丧失活力的“盲”不在肢体上,当他们不把“买”或“捡”来的女孩当做牲畜来使用、蹂躏时,冥冥中,他们也注定丧失了被外界社会当做一个现代人来尊重的机会。
他们,是社会规则上的闭塞山民,是道德上的残疾者。
让我重复一遍。贫穷,对于这种人、这种盲山来说,不仅仅他们的经济状态,更是他们难以离开的生活方式。是他们罪孽的报应。
只是苦了那些深陷魔窟的女孩们。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些话终于可以说了:我们为什么要关注、寻找那些被拐的女孩,为什么要追问那些疑似拐卖的案件?我们不仅仅是为了那些可怜的女孩在鼓与呼,我们更是在与一种古老、野蛮而又顽固的“盲山道德”作战!
我们的现代生活,是一种需要全人类普遍协作才能为维持的社会。为了维持住这种生活,我们必须接受相应的道德准则,这个准则就是把每个人都当人看。我们不能再允许那种“只有我村里人是人,外人都是牲畜”的“盲山道德”存在。
因为这种人,如果是他人,那你就会多一分被人敲闷棍,带走拐卖甚至吃掉的危险。如果是你自己,那或大或小,你不过就是个生活在盲山里的愚夫,或迟或早,盲山式的贫愚,将是你应得的报应。
最可怕的贫困,不是种经济状态,而是种生存方式。
经济的贫穷容易被扶助,但心灵的癌症难以被医治。
只愿有一天,我们的姐妹、女儿,远离这些恶魔的绑架。
只愿有一天,这世间再无盲民、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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